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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习题集 &#187; 杂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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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经济学、法治、美女、山地车、文学、电脑、网络、游戏</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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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6岁上访少年杀死截访者 900村民联名求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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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8 Jun 2010 03:28:52 +0000</pubDate>
		<dc:creator>习题集</dc:creator>
				<category><![CDATA[杂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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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文汇网报道，2009年10月9日，因拆迁款等问题与家人上访的16岁少年赵明阳将一名截访者捅死，目前本案已进入起诉阶段，900多名村民为他联名求情。死者李某家境清寒，为帮朋友的忙而参与截访。涉事村官也被公诉，罪名从此前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变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据京华时报6月17日报道，狂奔200多米，一个身影终于贴近另一个身影。纠缠片刻后，一人中刀倒下。 　　倒下的，是33岁男子李小龙；出手的，是16岁少年赵明阳。后者是一个上访者，而前者是一个截访者。 　　这是2009年10月9日发生于辽宁抚顺李石镇大南乡小瓦村的一桩命案，是城乡拆迁进程中出现的又一个“意外”。 　　目前，本案已进入起诉阶段。记者获悉，截至昨天，在这个1500多人的村子里，签名为“凶手”赵明阳求情，以求得法官轻判的村民已达900多人。 　　追杀 　　左边是金灿灿的向日葵田地，右边是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工厂。赵明阳的车排在车队的中间。车上的乘客，是辽宁抚顺李石镇大南乡小瓦村的3名妇女。在这个由宝马吉普车带头、掺杂着大货车和面包车的车队里，一共有200多名小瓦村的村民。 　　赵明阳，16岁。2008年6月，他从李石镇东台中学初中毕业。在村民眼中，“连胡子还没长全”。有村民后来回想，这是他第一次参与村里的“政治大事”。 　　按计划，村民将赶往几公里外的李石镇开发区经济管理委员会，举报小瓦村村支书臧玉全和村主任刘某。村民们认为，臧、刘两人在征地拆迁中“违法侵占696万元补偿金”。 　　当村中颠簸不平的土路走完时，车队被迫停了下来，前面站着十多个人，手里拿着大刀、镐把，就站在公路的正中间。旁边，是几辆已卸去牌照的汽车。 　　赵明阳的父亲赵俊华开着大货车冲了过去。这辆车上拉的村民最多。后车厢板打开，人群涌了下来。 　　此后的情节发展，村民中流传着多个版本。比较统一的版本称，对方手持大刀上前呵斥：“你们上访个屁啊。”交涉中，村民王兴元被打破脑袋。村民一拥而上，对方落荒而逃，“其中一个人反应慢，还跑错了方向。机灵的人都朝左边空旷的向日葵地跑，只有他一个人朝右边的工地跑”。 　　工地是封闭的，赵明阳盯上了此人。这个16岁的少年第一个追了上去。其他人赶到时，战斗已结束，那人已倒地不起。 　　其余的拦路截访人员中，多数穿过向日葵田地逃跑。有两人未跑，他们自称是被雇来的司机，加上认识上访村民中的一人，也安然无恙。 　　警方材料称，倒地男子身中三刀，分别位于左臂、胸部和腹部。其中，致命一刀位于胸部，直接刺破了肺和心脏。 　　警车和救护车接报后相继赶到，倒地男子已死亡。警方查验屍体时，有眼尖的村民看到，此人背部文有一条青龙。 　　土地 　　2009年10月9日，事发当天的下午，死去的男子被认出。他叫李小龙，家住抚顺市望花区。带他前来堵截上访村民的岳霞、赵颖两人被抓。随后，小瓦村村支书臧玉全、村主任刘某被羁押。 　　小瓦村位于辽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地处规划中的沈抚新城中。该村人口约为1500多人，土地共约3000多亩。小瓦村以种植水稻为生，民风淳朴。 　　2009年，抚顺市决定：举全市之力建设沈抚新城。在当地媒体的报道中，沈抚新城是渖阳、抚顺这两座相邻城市的一个共同梦想，承载着东北工业振兴大业中的先进装备工业生产基地的重任。未来，这里将形成重型装备及配件产业、石化电力装备产业、煤矿安全装备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这四大产业集群。 　　宏大、美好的规划到达小瓦村时，改变了小村庄的周边面貌、交通，也令许多在外打工的小瓦村民“年底回家时找不着路”。交换的标的，自然是土地。 　　与土地有关的补偿费，小瓦村民将其简称为“地上”、“地下”两部分。他们称，起初的动迁价格是4万元一亩。去年开始的大规模动迁中，拆迁补偿款涨到了12万元一亩。其中，地下部分为4万元，归最初承租土地的村民所有；地上部分为8万元，归目前承租土地的一方所有。集体公共用地，也照此计算。 　　小瓦村民承包的30年不动的口粮田，视各小队的土地情况有所不同，在一亩三至一亩七之间波动，总体而言，一个人头可拿10多万至20多万。除此之外，村民还可拿到宅基地补偿。其中，房子按其房本面积置换，院子按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补偿。 　　与此前的种地、打工收入相比，巨额的土地拆迁补偿费，显然是村民们“不能忽视”的一笔巨大财富。 　　伴随着巨大财富来临的，还有难解的乡村矛盾。村民说，动迁不久，村支书臧玉全的汽车从伊兰特换成了价值近40万元的奔驰，村主任刘某也预订了一辆好车。另一方面，村里12岁以下的孩子，由于没有赶上上次土地承包，未能分地，因此不能获得每亩口粮田12万元的补偿；此外，村里公共账目不清楚，村民从未看过这些账单；一些未承包给村民个人的集体用地、一些数额相当大的田边地埂地，被“突然冒出的各类承包合同”划走，相应的巨额补偿金则去向不明。 　　这类消息，在村内口耳相传、发酵。 　　受辱 　　2009年十一期间，赵明阳的叔叔赵宪俊参加了村支书、村主任组织的村民代表锦州游。他是小瓦村30多名村民代表之一。途中，被一个个叫到村支书的房间时，赵宪俊拒绝在对方拿出的一份协议上签字，并提前回村，召集村民上访。 　　10月8日，上访的消息通过村里的喇叭传出来。喊话的，是赵明阳的父亲赵俊华和村民佟二刚，他们因此被视为次日上访活动的主要组织者。 　　当晚6时许，正在家中看动画片的赵明阳和母亲张杏生，被冲入屋内的几个男子拿刀逼住。张杏生说，对方的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先问赵俊华去哪儿了，而后警告她，不要让他参与第二天的上访。其间，一名男子拿着刀不停拍打她的脸。张杏生回忆说，赵明阳最初被吓傻了，一动没动。醒过神来时，稍微动一下身子，就被人骂住了。 　　张杏生答应不上访。几个人看住他们，其余人则赶赴村民佟二刚家中，翻墙冲入佟二刚的院内后，这些人砸坏了玻璃，并将佟妻殴伤。 　　当晚9时许，赵俊华接到家里的电话后报警，并举报村支书臧玉全、村主任刘某是该次袭击的背后主谋。民警要求赵明阳父子提供证据，但他们无法提供。 　　赵俊华说：“我们明天去举报他，袭击的歹徒要求我们明天不要去上访。这不算证据吗?” 　　16岁的赵明阳，绰号绵羊。这个绰号，起初是由他的名字转化而来，但现在有村民把“绵羊”解释为是他的性格。 　　2008年6月，赵明阳从东台中学毕业。和那些未能顺利升入高中的同学一样，他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一家餐馆打工，工资500元；后来，他和母亲一起种玉米、种豆子；再后来，他和父亲一起跑车。 　　16岁的赵明阳晒得很黑。他喜欢和母亲斗嘴。看见母亲真的生气时，他会莞尔一笑，“知道你爱生气，特意逗你玩呢”。 　　赵明阳曾和父母商量，拆迁款到手后，他打算拿出一部分开个网吧，或者开个小超市。他告诉父母：“我要照顾好你们两个的生活，娶媳妇一定要事先声明，一定娶个照顾你们两人的女孩。” 　　杀机 　　张杏生称，她曾试图劝阻儿子不要参加次日的上访。她告诉儿子，人家势力大，惹不过他们。她还说，当她劝说儿子的时候，往常很爱接嘴的赵明阳一声未吭。 　　当时也没有人知道，赵明阳已将一把水果刀放进了自己的车里。这把刀是其和父亲跑运输时，在成都花了10元钱买的，平时用来切西瓜。次日，这把西瓜刀要了李小龙的命。 　　警方材料证实，被杀男子李小龙，是受朋友岳霞所托前来“平事”。邀请他们“平事”的，是目前已被羁押的村支书臧玉全。起诉材料称，臧玉全在任小瓦村村支书期间，为阻止村民上访，指示赵颖、岳霞找人。岳霞纠集了高鹏、张成文、李小龙等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持刀闯入赵、佟两家，谩骂、殴打赵、佟等人。当晚，臧玉全在宴请岳霞等人时，再次指示要在次日一早堵截上访村民。 　　岳霞，男，1976年出生，2000年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一年，200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2008年9月刑满释放。赵颖，男，1975年出生，2008年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事发之后，臧玉全、刘某和岳霞等多人因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被警方拘押。最新消息称，阻拦上访的人员中，仅有臧玉全、岳霞、赵颖、张成文、高鹏等5人被公诉。罪名已更改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同一份起诉书中，赵明阳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列第一被告人；其叔叔赵宪俊涉嫌同一罪名，一同被诉，名列第二被告人。 　　期待 　　杀人事件发生后，小瓦村的剩余动迁工作已基本停顿。拆迁补偿费，仍然是这个村庄难解的秘密之一。杀人事件发生的当日，一些村民坚持上访。他们称，这一最初的疑问，直至今日仍没有消解。 　　村民们联名为赵明阳求情。在这个1500多人的村子里，目前的签字人数已达900多人。在他们眼里，赵明阳这个男孩，“青春痘还没出完”、“帮人一整天连个油费也不收”、“外出玩时家长不允许，就不敢在外过夜”。 　　赵明阳的父亲赵俊华事发后出逃，后投案自首，目前被取保候审。在看守所里，他时常会愣神，一天能抽三包烟。他有时感慨命运对自己不公平，除这件倒霉事外，他开大货时还出过两次“带人命”的车祸。第一次，对方全责，但受了惊吓，修车等也花费了10多万元。第二次，自家一个跟车的亲戚装车时出事，找厂家索赔，连案也没立上。 　　赵明阳事后将刀丢在了现场附近。因事发后帮助其寻刀，其舅舅等人被羁押。赵明阳的母亲张杏生也因此被审查。好在因其身体不好，家人未敢告诉她，幸而无事。目前，她也不轻松。被杀男子的家属通过法院找到她，要求她替儿子赔偿。“总费用是130余万元。起初要求我们承担一半，后来想要50万。” 　　这个勤恳、苦命的女人已不再为自己的土地操心。她用尽办法，“想给自己的儿子一个公平的处理”。和她一样，小瓦村民大多已不再为自己的土地用心。一些人种上了费工较少的玉米。另外一些人，则将土地闲置。 　　小瓦村的道路异常颠簸，过往车辆始终以一挡的速度缓缓爬行。穿越路中残留的泥潭时，留下了一股股黑烟。拆迁消息传出后，这个村庄已没人张罗修路之事。不再有人组织上访，昔日那些砸玻璃的人也没再来。村民认为，一是出了人命案，“地痞无赖爱惜生命不敢来”。二是，雇主没了，村支书已经被抓了。 　　留在村里的人，在期盼公平拆迁的早日到来。村支书臧玉全一家已不居住在村内。事发之前，他也不在这个村庄居住。村主任刘某取保候审后，也离开了村里。一位村民说：“这些有门路的人，怎会住在这里?” 　　从小瓦村朝东北方向前行，可到达抚顺经济开发区名下的另一个名叫高湾的经济开发区。今年4月8日，赵明阳杀人事件之后的6个月，一个名叫杨义的男子，在拆迁人员拉走其父母和兄弟时，出刀刺死了拆迁官员王广良。 　　这是这个辽东小村庄近日口耳相传的新闻之一。 　　事发前，赵明阳养了一只小狗。被羁押之后，这只小狗被交给他年迈的爷爷奶奶来抚养。仅存几颗牙齿的老人，喂完狗之后，回到低矮且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内，陪另一个孙子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碟片是赵明阳留下的。他喜欢看电视，尤其喜欢动画片，这曾是他最喜欢的动画片之一。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文汇网报道，2009年10月9日，因拆迁款等问题与家人上访的16岁少年赵明阳将一名截访者捅死，目前本案已进入起诉阶段，900多名村民为他联名求情。死者李某家境清寒，为帮朋友的忙而参与截访。涉事村官也被公诉，罪名从此前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变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p>
<p>　　据京华时报6月17日报道，狂奔200多米，一个身影终于贴近另一个身影。纠缠片刻后，一人中刀倒下。</p>
<p>　　倒下的，是33岁男子李小龙；出手的，是16岁少年赵明阳。后者是一个上访者，而前者是一个截访者。</p>
<p>　　这是2009年10月9日发生于辽宁抚顺李石镇大南乡小瓦村的一桩命案，是城乡拆迁进程中出现的又一个“意外”。</p>
<p>　　目前，本案已进入起诉阶段。记者获悉，截至昨天，在这个1500多人的村子里，签名为“凶手”赵明阳求情，以求得法官轻判的村民已达900多人。</p>
<p>　　追杀</p>
<p>　　左边是金灿灿的向日葵田地，右边是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工厂。赵明阳的车排在车队的中间。车上的乘客，是辽宁抚顺李石镇大南乡小瓦村的3名妇女。在这个由宝马吉普车带头、掺杂着大货车和面包车的车队里，一共有200多名小瓦村的村民。</p>
<p>　　赵明阳，16岁。2008年6月，他从李石镇东台中学初中毕业。在村民眼中，“连胡子还没长全”。有村民后来回想，这是他第一次参与村里的“政治大事”。</p>
<p>　　按计划，村民将赶往几公里外的李石镇开发区经济管理委员会，举报小瓦村村支书臧玉全和村主任刘某。村民们认为，臧、刘两人在征地拆迁中“违法侵占696万元补偿金”。</p>
<p>　　当村中颠簸不平的土路走完时，车队被迫停了下来，前面站着十多个人，手里拿着大刀、镐把，就站在公路的正中间。旁边，是几辆已卸去牌照的汽车。</p>
<p>　　赵明阳的父亲赵俊华开着大货车冲了过去。这辆车上拉的村民最多。后车厢板打开，人群涌了下来。</p>
<p>　　此后的情节发展，村民中流传着多个版本。比较统一的版本称，对方手持大刀上前呵斥：“你们上访个屁啊。”交涉中，村民王兴元被打破脑袋。村民一拥而上，对方落荒而逃，“其中一个人反应慢，还跑错了方向。机灵的人都朝左边空旷的向日葵地跑，只有他一个人朝右边的工地跑”。</p>
<p>　　工地是封闭的，赵明阳盯上了此人。这个16岁的少年第一个追了上去。其他人赶到时，战斗已结束，那人已倒地不起。</p>
<p>　　其余的拦路截访人员中，多数穿过向日葵田地逃跑。有两人未跑，他们自称是被雇来的司机，加上认识上访村民中的一人，也安然无恙。</p>
<p>　　警方材料称，倒地男子身中三刀，分别位于左臂、胸部和腹部。其中，致命一刀位于胸部，直接刺破了肺和心脏。</p>
<p>　　警车和救护车接报后相继赶到，倒地男子已死亡。警方查验屍体时，有眼尖的村民看到，此人背部文有一条青龙。</p>
<p>　　土地</p>
<p>　　2009年10月9日，事发当天的下午，死去的男子被认出。他叫李小龙，家住抚顺市望花区。带他前来堵截上访村民的岳霞、赵颖两人被抓。随后，小瓦村村支书臧玉全、村主任刘某被羁押。</p>
<p>　　小瓦村位于辽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地处规划中的沈抚新城中。该村人口约为1500多人，土地共约3000多亩。小瓦村以种植水稻为生，民风淳朴。</p>
<p>　　2009年，抚顺市决定：举全市之力建设沈抚新城。在当地媒体的报道中，沈抚新城是渖阳、抚顺这两座相邻城市的一个共同梦想，承载着东北工业振兴大业中的先进装备工业生产基地的重任。未来，这里将形成重型装备及配件产业、石化电力装备产业、煤矿安全装备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这四大产业集群。</p>
<p>　　宏大、美好的规划到达小瓦村时，改变了小村庄的周边面貌、交通，也令许多在外打工的小瓦村民“年底回家时找不着路”。交换的标的，自然是土地。</p>
<p>　　与土地有关的补偿费，小瓦村民将其简称为“地上”、“地下”两部分。他们称，起初的动迁价格是4万元一亩。去年开始的大规模动迁中，拆迁补偿款涨到了12万元一亩。其中，地下部分为4万元，归最初承租土地的村民所有；地上部分为8万元，归目前承租土地的一方所有。集体公共用地，也照此计算。</p>
<p>　　小瓦村民承包的30年不动的口粮田，视各小队的土地情况有所不同，在一亩三至一亩七之间波动，总体而言，一个人头可拿10多万至20多万。除此之外，村民还可拿到宅基地补偿。其中，房子按其房本面积置换，院子按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补偿。</p>
<p>　　与此前的种地、打工收入相比，巨额的土地拆迁补偿费，显然是村民们“不能忽视”的一笔巨大财富。</p>
<p>　　伴随着巨大财富来临的，还有难解的乡村矛盾。村民说，动迁不久，村支书臧玉全的汽车从伊兰特换成了价值近40万元的奔驰，村主任刘某也预订了一辆好车。另一方面，村里12岁以下的孩子，由于没有赶上上次土地承包，未能分地，因此不能获得每亩口粮田12万元的补偿；此外，村里公共账目不清楚，村民从未看过这些账单；一些未承包给村民个人的集体用地、一些数额相当大的田边地埂地，被“突然冒出的各类承包合同”划走，相应的巨额补偿金则去向不明。</p>
<p>　　这类消息，在村内口耳相传、发酵。</p>
<p>　　受辱</p>
<p>　　2009年十一期间，赵明阳的叔叔赵宪俊参加了村支书、村主任组织的村民代表锦州游。他是小瓦村30多名村民代表之一。途中，被一个个叫到村支书的房间时，赵宪俊拒绝在对方拿出的一份协议上签字，并提前回村，召集村民上访。</p>
<p>　　10月8日，上访的消息通过村里的喇叭传出来。喊话的，是赵明阳的父亲赵俊华和村民佟二刚，他们因此被视为次日上访活动的主要组织者。</p>
<p>　　当晚6时许，正在家中看动画片的赵明阳和母亲张杏生，被冲入屋内的几个男子拿刀逼住。张杏生说，对方的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先问赵俊华去哪儿了，而后警告她，不要让他参与第二天的上访。其间，一名男子拿着刀不停拍打她的脸。张杏生回忆说，赵明阳最初被吓傻了，一动没动。醒过神来时，稍微动一下身子，就被人骂住了。</p>
<p>　　张杏生答应不上访。几个人看住他们，其余人则赶赴村民佟二刚家中，翻墙冲入佟二刚的院内后，这些人砸坏了玻璃，并将佟妻殴伤。</p>
<p>　　当晚9时许，赵俊华接到家里的电话后报警，并举报村支书臧玉全、村主任刘某是该次袭击的背后主谋。民警要求赵明阳父子提供证据，但他们无法提供。</p>
<p>　　赵俊华说：“我们明天去举报他，袭击的歹徒要求我们明天不要去上访。这不算证据吗?”</p>
<p>　　16岁的赵明阳，绰号绵羊。这个绰号，起初是由他的名字转化而来，但现在有村民把“绵羊”解释为是他的性格。</p>
<p>　　2008年6月，赵明阳从东台中学毕业。和那些未能顺利升入高中的同学一样，他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一家餐馆打工，工资500元；后来，他和母亲一起种玉米、种豆子；再后来，他和父亲一起跑车。</p>
<p>　　16岁的赵明阳晒得很黑。他喜欢和母亲斗嘴。看见母亲真的生气时，他会莞尔一笑，“知道你爱生气，特意逗你玩呢”。</p>
<p>　　赵明阳曾和父母商量，拆迁款到手后，他打算拿出一部分开个网吧，或者开个小超市。他告诉父母：“我要照顾好你们两个的生活，娶媳妇一定要事先声明，一定娶个照顾你们两人的女孩。”</p>
<p>　　杀机</p>
<p>　　张杏生称，她曾试图劝阻儿子不要参加次日的上访。她告诉儿子，人家势力大，惹不过他们。她还说，当她劝说儿子的时候，往常很爱接嘴的赵明阳一声未吭。</p>
<p>　　当时也没有人知道，赵明阳已将一把水果刀放进了自己的车里。这把刀是其和父亲跑运输时，在成都花了10元钱买的，平时用来切西瓜。次日，这把西瓜刀要了李小龙的命。</p>
<p>　　警方材料证实，被杀男子李小龙，是受朋友岳霞所托前来“平事”。邀请他们“平事”的，是目前已被羁押的村支书臧玉全。起诉材料称，臧玉全在任小瓦村村支书期间，为阻止村民上访，指示赵颖、岳霞找人。岳霞纠集了高鹏、张成文、李小龙等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持刀闯入赵、佟两家，谩骂、殴打赵、佟等人。当晚，臧玉全在宴请岳霞等人时，再次指示要在次日一早堵截上访村民。</p>
<p>　　岳霞，男，1976年出生，2000年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一年，200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2008年9月刑满释放。赵颖，男，1975年出生，2008年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p>
<p>　　事发之后，臧玉全、刘某和岳霞等多人因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被警方拘押。最新消息称，阻拦上访的人员中，仅有臧玉全、岳霞、赵颖、张成文、高鹏等5人被公诉。罪名已更改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p>
<p>　　同一份起诉书中，赵明阳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列第一被告人；其叔叔赵宪俊涉嫌同一罪名，一同被诉，名列第二被告人。</p>
<p>　　期待</p>
<p>　　杀人事件发生后，小瓦村的剩余动迁工作已基本停顿。拆迁补偿费，仍然是这个村庄难解的秘密之一。杀人事件发生的当日，一些村民坚持上访。他们称，这一最初的疑问，直至今日仍没有消解。</p>
<p>　　村民们联名为赵明阳求情。在这个1500多人的村子里，目前的签字人数已达900多人。在他们眼里，赵明阳这个男孩，“青春痘还没出完”、“帮人一整天连个油费也不收”、“外出玩时家长不允许，就不敢在外过夜”。</p>
<p>　　赵明阳的父亲赵俊华事发后出逃，后投案自首，目前被取保候审。在看守所里，他时常会愣神，一天能抽三包烟。他有时感慨命运对自己不公平，除这件倒霉事外，他开大货时还出过两次“带人命”的车祸。第一次，对方全责，但受了惊吓，修车等也花费了10多万元。第二次，自家一个跟车的亲戚装车时出事，找厂家索赔，连案也没立上。</p>
<p>　　赵明阳事后将刀丢在了现场附近。因事发后帮助其寻刀，其舅舅等人被羁押。赵明阳的母亲张杏生也因此被审查。好在因其身体不好，家人未敢告诉她，幸而无事。目前，她也不轻松。被杀男子的家属通过法院找到她，要求她替儿子赔偿。“总费用是130余万元。起初要求我们承担一半，后来想要50万。”</p>
<p>　　这个勤恳、苦命的女人已不再为自己的土地操心。她用尽办法，“想给自己的儿子一个公平的处理”。和她一样，小瓦村民大多已不再为自己的土地用心。一些人种上了费工较少的玉米。另外一些人，则将土地闲置。</p>
<p>　　小瓦村的道路异常颠簸，过往车辆始终以一挡的速度缓缓爬行。穿越路中残留的泥潭时，留下了一股股黑烟。拆迁消息传出后，这个村庄已没人张罗修路之事。不再有人组织上访，昔日那些砸玻璃的人也没再来。村民认为，一是出了人命案，“地痞无赖爱惜生命不敢来”。二是，雇主没了，村支书已经被抓了。</p>
<p>　　留在村里的人，在期盼公平拆迁的早日到来。村支书臧玉全一家已不居住在村内。事发之前，他也不在这个村庄居住。村主任刘某取保候审后，也离开了村里。一位村民说：“这些有门路的人，怎会住在这里?”</p>
<p>　　从小瓦村朝东北方向前行，可到达抚顺经济开发区名下的另一个名叫高湾的经济开发区。今年4月8日，赵明阳杀人事件之后的6个月，一个名叫杨义的男子，在拆迁人员拉走其父母和兄弟时，出刀刺死了拆迁官员王广良。</p>
<p>　　这是这个辽东小村庄近日口耳相传的新闻之一。</p>
<p>　　事发前，赵明阳养了一只小狗。被羁押之后，这只小狗被交给他年迈的爷爷奶奶来抚养。仅存几颗牙齿的老人，喂完狗之后，回到低矮且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内，陪另一个孙子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碟片是赵明阳留下的。他喜欢看电视，尤其喜欢动画片，这曾是他最喜欢的动画片之一。</p>
<p>　　老人的院子，紧挨着拆迁的大坑。站在屋顶远眺，可以看到林立的塔吊、日趋改善的交通，也可以看到出事的那块金灿灿的向日葵地，那里正杂草丛生。</p>
<p>　　另一面　截访者李小龙</p>
<p>　　去年10月9日，33岁的李小龙因“截访”死亡。</p>
<p>　　今年6月11日，为“还亲人一个公道”，权衡再三后，李小龙的父母、妻子接受了记者采访。</p>
<p>　　6个电话将其叫走</p>
<p>　　“那天早晨5点，就有电话来。后来我们查账单，一共来了6个电话。”李小龙的妻子赵娟(化名)说。</p>
<p>　　李小龙掐了几个电话。剩下的电话里，他告诉电话那边的人，他肚子不好，不去了。最后来了一辆车接，感觉“抹不开面子”，李小龙还是去了。</p>
<p>　　李小龙夫妇居住在抚顺望花区铁岭街一栋年久失修的老楼房内。这是他的爷爷留下的。房子不大，40多平米。李小龙的父亲平时在外打工，回来时睡在客厅里。</p>
<p>　　初中毕业后，李小龙在爷爷的粮店内帮忙。李母称，碰上年纪大的人，不等招呼，李小龙会把粮油送到楼上去；后来，李小龙和母亲在一家地板厂装车，这是计件工，每平方米7分钱。干这活的，都是岁数大的人。李小龙年轻，干活很卖力。这个工作，干得好时一天有七八元收入。这是1999年前后，收入还算不错。</p>
<p>　　再后来，李小龙和母亲开了一段时间面馆。其母亲回忆说：“小龙常劝我说，妈，做生意要和气生财。”</p>
<p>　　面馆没坚持太久。此后，李小龙曾到父亲打工的工地上去做“力工”，一天50元。</p>
<p>　　事发前的一段时间内，借助沈抚新城的开发热潮，李小龙和一些朋友做起了拆迁建材买卖的事。具体做什么?李小龙的父母及妻子均表示不太清楚。</p>
<p>　　文身并非黑社会</p>
<p>　　事发后，李小龙背上的青龙文身，令村民有很多猜测。</p>
<p>　　李小龙的母亲说，当时，看到街上的小姑娘文身，李小龙也想文一个，至于文什么图案，他还特意徵求了她的意见。她说，儿子属龙，也叫小龙，那就文条龙吧。</p>
<p>　　李小龙的母亲坚称，李小龙不是一个“混社会”的人，平时不惹事，也从来没有案底。她说：“文身不见得是黑社会。不信，你去周边问问，你也可以去派出所调查一下。”</p>
<p>　　作为法庭量刑证据的一部分，律师王令也想获悉李小龙的过去。他在抚顺警方的多个部门间奔走，但始终未能获得一个“有”或“无”的肯定答覆。</p>
<p>　　李小龙的母亲还称，李小龙喜欢干家务，爱乾净，“穿衣服讲究个样子。每天睡觉前，他都会把自己的衣服甩一甩、挂起来”。</p>
<p>　　有人猜测，就是这个爱乾净的毛病害了他。事发那天，李小龙不随大溜跑，也许是嫌向日葵地里太脏。</p>
<p>　　出事后“好友”未出现</p>
<p>　　出事后，亲朋所送的花圈堆放在楼道门口。风吹日晒之下，字迹已斑驳。花圈吓坏了附近的孩子们。接到投诉后，居委会人员上门做工作。赵娟不同意，她要等到事情有最终结果的时候。</p>
<p>　　李小龙的屍体至今没火化，他的灵堂设在家中的厨房里。一些昔日的同事来看望李小龙的父母，这让他们很欣慰。</p>
<p>　　“那些叫他去打架的人，没有一个来家祭奠过。”说这话的时候，李小龙的父亲点了一根烟，叹了口气。其中的两个人取保候审后，曾请李小龙父母吃过一顿便饭。席间，李小龙的母亲盘问他们：“前一晚我儿子到底打人了没有?这事，我儿子到底知道多少?”两个人始终没有正面回答。</p>
<p>　　诉讼材料显示，同案犯的口供中，李小龙在10月8日的袭击中是主力之一。赵娟认为：“他死了，你们现在说什么都没人对质了。”</p>
<p>　　见到记者时，赵娟把李小龙离去的日子记得很清楚，248天!她说，他们钱不多，但生活很幸福。“小龙有错，也不要杀他啊!”</p>
<p>　　两天后，她反悔，并要求记者不得刊登她丈夫的任何消息。</p>
<p>　　和杀人少年赵明阳一样，被杀者李小龙也喜欢看电视。和赵明阳还喜欢动画片不一样，成年人李小龙多数时候在看《动物世界》。</p>
<p>　　2009年10月9日，这一天的下午4点左右，服装售货员赵娟在班上被李小龙的朋友叫走。警方的解剖室内，她见到了爱人冰冷的屍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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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job:手术成功！可以说对于飞蚊是痊愈了，没有不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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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7 Jun 2010 14:43:10 +0000</pubDate>
		<dc:creator>习题集</dc:creator>
				<category><![CDATA[杂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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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9年2月 我和大家应该已经很熟悉了！我是26岁的北京飞蚊患者！本来对生活充满信心，但是就是在我24岁的那年9月一切都完了。之后吃了6个月中药，去了台湾（蔡医生值得尊敬，但是本人飞蚊和秋水一样比较特殊）都没有明显效果。我恐怕是第一个敢去尝试fov的人在飞蚊网上！大家等我的好消息吧。手术时间定于4月15号，希望能顺利成功。郭医生对于我比较有把握，因为我的年轻和无重大眼睛疾病，我的并发症机会很小！希望大家不要劝我不要去什么的了，因为已经预定好了。这次就是不成功，便成仁！希望各位给我点祝福！我会更新治疗进展。 2009年3月1日早3点 说真心话，我很紧张！必定是大手术。有了台湾的失败我也更加小心谨慎。可是飞蚊还是那么猖獗的在我眼睛里面存在，每天都是那么痛苦。我知道手术可能会很成功，也可能有失明的危险！最近总是失眠，总作和眼睛有关系的噩梦！我选香港手术是因为那里有最好的医生，这个是大陆没有的。这个手术费用还是很高的再怎么样我也觉得心里发紧！不过还是找到了一个大陆做过的人的文章，我还是很欣慰的！这里谢谢小心杀手大哥提供给我。下面说的水晶心情就是上海的赵乃凡教授！文章是在博客留言里. 我也玻璃体混浊，每次检查，医生的答复都是没关系，不用治一类的屁话，我跟大夫说能不能做手术，医生对我不屑一顾。我性格急躁，每每想到这些蚊子，我就烦的要命。后来了解到FOV手术可以治疗飞蚊症，到了香港养和医院，见到了郭森豪医生才知道，手术费用要12万港币，最终我我还是用我的全部积蓄做了FOV（一眼），眼后麻醉23G三孔微创玻切术,第二天拆线后，视野还算正常，视力也正常，在香港治疗了一周之后回到大陆。我是07年6月手术的现在一年多了，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在过几年我去做另一眼，这个手术对于飞蚊症患者真是一种解脱，如果相信国内的医生说什么“没关系”“不用治”一类的屁话，会让我们在痛苦中度过一生…… 2009 5月3日 我怀疑的那个蚊子其实不是蚊子，现在各个方面都在更加好转，就连视雪也好了50%。我只能说郭医生是我的恩人！fov是非常有效的手术！ 2009 5月3日更新 现在郭医生用的是全身麻醉，没有痛苦。还有一般状况是免缝合的了。还是23g.术后1天出院。我眼药点了12天，就不点了。真是奇迹般的手术！手术眼睛，一个女孩子的评价是比我没有手术那个眼睛更亮！哈哈。现在我新的生活开始了！祝愿大家早日摆脱飞蚊！ 2009 5月16日 现在看还是很好没有飞蚊。最开始觉得是飞蚊的东西已经基本消失。原生的飞蚊100%的清除掉了。视力没有问题，眼压正常。谢谢各位的关心！还有一群已经满了，开了2群，新的200人的飞蚊群 （70561243）！ 2009 7月31日 最近问我状况的人很多，一切都非常的好。到现在眼睛没有任何的不适，没有飞蚊。手术非常成功。我之后已经又有几个大陆去fov的完全成功的例子。fov是可以完全解决我们飞蚊的最好途径！但是对于价格来说，是贵了一些！但是就效果说是非常惊人的。我明年3-4月会去做掉另外一只眼睛，我对fov充满信心！我真心希望更多的人可以因为我的例子，鼓起勇气。有经济条件的，可以尽早联系郭医生。养和医院的联系方式很好找的，自己baidu一下就可以找到！]]></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09年2月 我和大家应该已经很熟悉了！我是26岁的北京飞蚊患者！本来对生活充满信心，但是就是在我24岁的那年9月一切都完了。之后吃了6个月中药，去了台湾（蔡医生值得尊敬，但是本人飞蚊和秋水一样比较特殊）都没有明显效果。我恐怕是第一个敢去尝试fov的人在飞蚊网上！大家等我的好消息吧。手术时间定于4月15号，希望能顺利成功。郭医生对于我比较有把握，因为我的年轻和无重大眼睛疾病，我的并发症机会很小！希望大家不要劝我不要去什么的了，因为已经预定好了。这次就是不成功，便成仁！希望各位给我点祝福！我会更新治疗进展。</p>
<p>2009年3月1日早3点 说真心话，我很紧张！必定是大手术。有了台湾的失败我也更加小心谨慎。可是飞蚊还是那么猖獗的在我眼睛里面存在，每天都是那么痛苦。我知道手术可能会很成功，也可能有失明的危险！最近总是失眠，总作和眼睛有关系的噩梦！我选香港手术是因为那里有最好的医生，这个是大陆没有的。这个手术费用还是很高的再怎么样我也觉得心里发紧！不过还是找到了一个大陆做过的人的文章，我还是很欣慰的！这里谢谢小心杀手大哥提供给我。下面说的水晶心情就是上海的赵乃凡教授！文章是在博客留言里.<br />
         我也玻璃体混浊，每次检查，医生的答复都是没关系，不用治一类的屁话，我跟大夫说能不能做手术，医生对我不屑一顾。我性格急躁，每每想到这些蚊子，我就烦的要命。后来了解到FOV手术可以治疗飞蚊症，到了香港养和医院，见到了郭森豪医生才知道，手术费用要12万港币，最终我我还是用我的全部积蓄做了FOV（一眼），眼后麻醉23G三孔微创玻切术,第二天拆线后，视野还算正常，视力也正常，在香港治疗了一周之后回到大陆。我是07年6月手术的现在一年多了，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在过几年我去做另一眼，这个手术对于飞蚊症患者真是一种解脱，如果相信国内的医生说什么“没关系”“不用治”一类的屁话，会让我们在痛苦中度过一生……<br />
2009 5月3日 我怀疑的那个蚊子其实不是蚊子，现在各个方面都在更加好转，就连视雪也好了50%。我只能说郭医生是我的恩人！fov是非常有效的手术！<br />
2009 5月3日更新 现在郭医生用的是全身麻醉，没有痛苦。还有一般状况是免缝合的了。还是23g.术后1天出院。我眼药点了12天，就不点了。真是奇迹般的手术！手术眼睛，一个女孩子的评价是比我没有手术那个眼睛更亮！哈哈。现在我新的生活开始了！祝愿大家早日摆脱飞蚊！<br />
2009 5月16日 现在看还是很好没有飞蚊。最开始觉得是飞蚊的东西已经基本消失。原生的飞蚊100%的清除掉了。视力没有问题，眼压正常。谢谢各位的关心！还有一群已经满了，开了2群，新的200人的飞蚊群 （70561243）！</p>
<p>2009 7月31日 最近问我状况的人很多，一切都非常的好。到现在眼睛没有任何的不适，没有飞蚊。手术非常成功。我之后已经又有几个大陆去fov的完全成功的例子。fov是可以完全解决我们飞蚊的最好途径！但是对于价格来说，是贵了一些！但是就效果说是非常惊人的。我明年3-4月会去做掉另外一只眼睛，我对fov充满信心！我真心希望更多的人可以因为我的例子，鼓起勇气。有经济条件的，可以尽早联系郭医生。养和医院的联系方式很好找的，自己baidu一下就可以找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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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马勒格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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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7 Jun 2010 13:58:16 +0000</pubDate>
		<dc:creator>习题集</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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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书生：超市里的螃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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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8 Jun 2010 05:08: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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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杂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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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转一段话： 今天在超市的海产区里面，看到一只螃蟹，不顾身遭捆绑的处境，非常努力地，努力地，试图从标价￥18.99的箱子，往标价￥29.99的箱子里爬！ 我驻足凝视许久，不禁内牛满面。 某种程度上，这确实令人动容。你看到它的努力，不管那是不是有意识的行为，至少你看到它在挣脱，在奋斗，在改变。就像我所尊敬的所有为自己的幸福生活打拼的人。他们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他们坚持，不言败，他们以自己的能力打拼自己的未来。不管结果怎样，他们没有虚度一生。 只是，这样的努力，有多大意义？ 当然，我要说的不是一只勤勤恳恳的螃蟹，而是那些正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打拼、去改变生活的人。5月12日的一篇《为什么走为什么留》引来2000多的IP，我知道大家都有犹豫，有怀疑，有危机。但关于为什么走和为什么留，我想问的那个问题，其实都藏在这只勤勤恳恳的螃蟹里：你走了，从18.99的箱子里义无反顾地走了，来到29.99的箱子。然后，然后呢？你成功了吗？ 当然你值得尊敬。所有为生活付出努力的人都值得尊敬。 但我问你，那只29.99的箱子，难道就是你要的东西？难道就是你生活的意义？ 所以我觉得，即便再多令人动容的努力，如果只是从一只箱子到另一只箱子，那就仍然只是一场悲剧。 在学校里为几个名次头破血流，在公司里为了升迁尔虞我诈溜须拍马，在社会上为了蝇头小利弃守底线……不过是从一个箱子，到了另一个箱子，而已。也许我也是一只螃蟹，不知道未来到底在哪里，不知道生活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但我可以确信的是，生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转一段话：</p>
<blockquote><p>今天在超市的海产区里面，看到一只螃蟹，不顾身遭捆绑的处境，非常努力地，努力地，试图从标价￥18.99的箱子，往标价￥29.99的箱子里爬！ 我驻足凝视许久，不禁内牛满面。</p></blockquote>
<p>某种程度上，这确实令人动容。你看到它的努力，不管那是不是有意识的行为，至少你看到它在挣脱，在奋斗，在改变。就像我所尊敬的所有为自己的幸福生活打拼的人。他们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他们坚持，不言败，他们以自己的能力打拼自己的未来。不管结果怎样，他们没有虚度一生。</p>
<p>只是，这样的努力，有多大意义？</p>
<p>当然，我要说的不是一只勤勤恳恳的螃蟹，而是那些正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打拼、去改变生活的人。5月12日的一篇《为什么走为什么留》引来2000多的IP，我知道大家都有犹豫，有怀疑，有危机。但关于为什么走和为什么留，我想问的那个问题，其实都藏在这只勤勤恳恳的螃蟹里：你走了，从18.99的箱子里义无反顾地走了，来到29.99的箱子。然后，然后呢？你成功了吗？</p>
<p>当然你值得尊敬。所有为生活付出努力的人都值得尊敬。<br />
但我问你，那只29.99的箱子，难道就是你要的东西？难道就是你生活的意义？</p>
<p>所以我觉得，即便再多令人动容的努力，如果只是从一只箱子到另一只箱子，那就仍然只是一场悲剧。</p>
<p>在学校里为几个名次头破血流，在公司里为了升迁尔虞我诈溜须拍马，在社会上为了蝇头小利弃守底线……不过是从一个箱子，到了另一个箱子，而已。也许我也是一只螃蟹，不知道未来到底在哪里，不知道生活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但我可以确信的是，生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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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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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5 Jun 2010 11:48:02 +0000</pubDate>
		<dc:creato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杂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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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据今年两会上的国务院报告，2009年我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而今年8.9％的增幅已超过国防开支增幅，总金额亦逼近后者，将高达5140亿元人民币。 部分地区维稳支出每年以两位数增长，维稳经费相当于甚至超过政府的民生支出，似已成为普遍现象。”例如，广州市2007年社会维稳支出44亿元，比社会保障就业资金35.2亿元还要多出许多。湖南津市虽然维稳经费在财政拨款中已经占了较大比例，但仍强令所有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压缩20%的开支以保证维稳经费。甚至不惜从每名统发人员的工资中逐月扣钱，拨到政法委集中使用，以确保专业巡逻人员的工资发放。 还有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俊栋)5月30日，以货车运输为业的深泽县堤北村村民王会宗和妻子像往常一样出车了，次日，村里的乡亲们赶到辛集将王会宗的尸体拉回了村里。当天，辛集有关方面赶到提北村用12.5万元与王家人做了“私了”。说起王会宗的死，村民们有压抑不住的情绪：“被活活急死了。 ” 　　昨日，记者赶到堤北村，族人和乡亲们正在为王会宗办丧事。此时，王会宗的妻子已被这个无法接受的现实撂倒在床上，输着液，两个孩子在一旁拭泪。王会宗生前开的货车就停在家门口不远处，上面装载的是一些不值钱的碎布条和旧衣裳。 　　“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了。他是被辛集市交通部门的‘巨额’罚款‘急死’的！”王会宗的家人们介绍，5月30日13时左右，王会宗和妻子驾驶着货车从石黄高速公路驶下进入辛集境内，未行出多远，便被穿着交通制服的执法人员拦下，为了验证是否超载，车辆被执法人员带到附近的一停车场过地泵，地泵显示并不超载。夫妇俩满以为会放行，不成想，执法人员以“超宽”为由将车辆查扣到停车场，并开出了一万元的罚款。夫妇俩有些目瞪口呆，因为一车货物值不了几千元，运费更是少得可怜，生生被罚走一万元，有些难以接受。软磨硬泡无济于事，最终无法子可想的夫妇俩只好在停车场苦等。 　　王会宗的家人告诉记者，当晚滞留停车场的王会宗和妻子只有暂宿车厢，因为罚款的“大石”压在心头，两人辗转难寐，妻子能够感觉到王会宗上了很大的火。大约到次日凌晨4时左右，妻子听见王会宗口中不住地发出“哼-哼-”的声音。此时，对于妻子的说话，王会宗已经没有了什么反应。见王会宗意识全无，妻子赶紧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紧急在现场施救，在送往医院途中王会宗被确定死亡，此时为凌晨5时左右。 　　事发后，王家人赶到辛集，并将其尸体拉回村中。据王家人介绍，5月31日，辛集当地派出所的民警代表当地交通部门来到堤北村找到王家人“周旋 ”，最终以12.5万元做了“私了”。王家人当场为对方打了一个收据，之后，对方还要求王家人出具了一个“不再追究”的书面承诺。 这都是纳税人的钱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据今年两会上的国务院报告，2009年我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而今年8.9％的增幅已超过国防开支增幅，总金额亦逼近后者，将高达5140亿元人民币。<br />
部分地区维稳支出每年以两位数增长，维稳经费相当于甚至超过政府的民生支出，似已成为普遍现象。”例如，广州市2007年社会维稳支出44亿元，比社会保障就业资金35.2亿元还要多出许多。湖南津市虽然维稳经费在财政拨款中已经占了较大比例，但仍强令所有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压缩20%的开支以保证维稳经费。甚至不惜从每名统发人员的工资中逐月扣钱，拨到政法委集中使用，以确保专业巡逻人员的工资发放。</p></blockquote>
<p>还有</p>
<blockquote><p>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俊栋)5月30日，以货车运输为业的深泽县堤北村村民王会宗和妻子像往常一样出车了，次日，村里的乡亲们赶到辛集将王会宗的尸体拉回了村里。当天，辛集有关方面赶到提北村用12.5万元与王家人做了“私了”。说起王会宗的死，村民们有压抑不住的情绪：“被活活急死了。 ”<br />
　　昨日，记者赶到堤北村，族人和乡亲们正在为王会宗办丧事。此时，王会宗的妻子已被这个无法接受的现实撂倒在床上，输着液，两个孩子在一旁拭泪。王会宗生前开的货车就停在家门口不远处，上面装载的是一些不值钱的碎布条和旧衣裳。<br />
　　“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了。他是被辛集市交通部门的‘巨额’罚款‘急死’的！”王会宗的家人们介绍，5月30日13时左右，王会宗和妻子驾驶着货车从石黄高速公路驶下进入辛集境内，未行出多远，便被穿着交通制服的执法人员拦下，为了验证是否超载，车辆被执法人员带到附近的一停车场过地泵，地泵显示并不超载。夫妇俩满以为会放行，不成想，执法人员以“超宽”为由将车辆查扣到停车场，并开出了一万元的罚款。夫妇俩有些目瞪口呆，因为一车货物值不了几千元，运费更是少得可怜，生生被罚走一万元，有些难以接受。软磨硬泡无济于事，最终无法子可想的夫妇俩只好在停车场苦等。<br />
　　王会宗的家人告诉记者，当晚滞留停车场的王会宗和妻子只有暂宿车厢，因为罚款的“大石”压在心头，两人辗转难寐，妻子能够感觉到王会宗上了很大的火。大约到次日凌晨4时左右，妻子听见王会宗口中不住地发出“哼-哼-”的声音。此时，对于妻子的说话，王会宗已经没有了什么反应。见王会宗意识全无，妻子赶紧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紧急在现场施救，在送往医院途中王会宗被确定死亡，此时为凌晨5时左右。<br />
　　事发后，王家人赶到辛集，并将其尸体拉回村中。据王家人介绍，5月31日，辛集当地派出所的民警代表当地交通部门来到堤北村找到王家人“周旋 ”，最终以12.5万元做了“私了”。王家人当场为对方打了一个收据，之后，对方还要求王家人出具了一个“不再追究”的书面承诺。</p></blockquote>
<p>这都是纳税人的钱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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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美利达铁马城市自行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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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2 Jun 2010 13:34:3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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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好想买一辆这种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www.snowtouch.net/wp-content/uploads/2010/06/05FC2CD93E3E828C19B4A018EF1A1755_500.jpg" alt="" /><br />
好想买一辆这种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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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盛洪：问世间“法”是何物，直教生死相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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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1 Jun 2010 07:14:2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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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杂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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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来我们经常看到因强拆而导致的生命悲剧。人们往往谴责那些当事的政府官员简单粗暴。其实，这样的事情一直都有，只是近一年来才被更多地曝光。据于建嵘的估计，我国每年的群体性冲突事件有八、九万起，其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因征地引起的。这相当于每天约有130多起这类事件。根据定义，所谓“群体性冲突事件”，是指五人以上有语言的或肢体的冲撞的事件，其中冲突稍微大一些的，就有可能出现生命的损伤甚至丧失。 如此看来，因拆迁而导致的自焚或被杀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而是一种系统性错误的反映。在一个社会中，所谓系统性错误就是制度性错误。在拆迁的这一特定事件中，就是指法律制度。唐福珍在反抗强拆自焚以后，当地官员说她是一个“法盲”，部分地道出了这个问题的实质。 说反抗强拆的人是“法盲”，言外之意是说强拆是有法律依据的。这在总体上看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无论古今中外，“法”的另一种表述就是“公正”。从字源看，“法”的古体是“灋”。据《说文解字》，水字边代表法公平如水，“廌”指一种神兽，可用角去触“不直者”而去之。因此在中国传统中，“法”代表天道正义，以及人对这一天道的向往和趋近。而在西方传统中，“法”与“公正”一词直接相通。”justice”的第一义就是“公正”，第二义是“司法”。所以美国的司法部可直译为“公正部”（Department of Justice）。 对于一般人来说，“天道”似太遥远，“公正”较难把握。其实，中外社会早有对“天道”和“公正”进行经验判别的方法。一方面，《尚书》中说，“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即是否符合天道可从民众的态度中看出。一项系统性地侵夺民众财产，以致每年引起五万多起民众群体性反抗的政府行为，我们即使再愚钝麻木，也应知道这早已偏离了天道正义。在另一方面，《道德经》中说，“道法自然”，即是说，自然而然形成的秩序是最好的秩序。这意味着，法律首先要尊重已经被大家习以为常的自然秩序。这种秩序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意味着在没有强制力的干预下，有着摆平各方利益，同时使各方均有增益的作用。 而在西方，对公正的理解也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罗尔斯的《正义论》则是一本集大成的重要的经典。他指出，正义就是利益互相冲突着的各方达到均衡的那一点。这与孔子所说“义者利之和”的含义几乎一样。这包含两个含义，一是冲突各方的利益要平衡，第二是，为了保证这种平衡，他们的权利也要平等。在最高境界上，罗尔斯提出了正义二原则。第一是，每个人拥有平等的最大的权利；第二是，如果有什么不平等的情形可以被接受的话，应该是对弱者的倾斜。很显然，如果冲突双方中，一方占有绝对优势，他们挟持着“合法暴力”；一方绝对劣势，他们手无寸铁；就不可能保证“公平正义”。这种情况，与向弱者倾斜的原则相距就更远了。 如果将“法”理解为“ 公正”，“法盲”一词就意味着不知“公正”为何物。所以那些滥用公权力，将用于保护产权的合法暴力用于侵犯产权的地方政府官员，才是真正的“法盲”。然而，他们为什么反指那些被“不公正”逼迫致死的人为“法盲”呢？这显然不能由他们自己来回答，他们的意识已经长期浸染于对法律的扭曲认识之中。这要从我国有关土地的现有法律制度与公正的距离中去寻找答案。 我国的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但这并不是农村集体拥有土地权利的法律根源。宪法的这一规定是对上千年土地产权归属的一种承认，即使是在公有制改造大行其道的情形下，也要承认这些土地在传统上是归村子里的人拥有的。说到“所有权”，就意味着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不经所有权人自己的同意，就不能从他手中拿走土地”。从这个意义上讲，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或在非常时期，且经特定法律程序，任何不经农村集体及相应个人同意而强制性地夺走土地的行为，都违反了中国最高的法律——宪法。 然而，不幸的是，我国存在着两种严重的宪政缺陷，一是立法缺陷，一是执法缺陷。立法就是人类将他们所追求的天道正义变成可具体实施的成文法律的过程。为了保证人为的法律能够趋近天道正义，他们在技术上就利用前述辨识天道与公正的经验方法，即要发现“民”的态度和征求“所有人”的同意。在现实中，由于“民”或“所有人”的数量太多，就退而求其次地采用了代议民主制度。即先由人民选出代表，再由代表转达他们的意见。然而在我国，这种代议立法制度本身却由于各种原因而受到了削弱。 首先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农村人选一个代表的人口数量要四倍于城市人。这相当于在政治权利上，将农村人视为1/4个城里人。于是本来占多数的农村人口在立法时就变成了少数，从而不能阻止一项损害农村居民利益的法案通过。在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在立法过程中扮演着提出法案的重要角色。他们由于自己的部门视角甚至部门利益，很有可能会将法案内容扭曲成便于政府操作和暗含部门利益的条文。再加上我国目前的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因其缺乏真正代表性的问题，会期太短问题，和缺少专家委员会机制等问题，而无法纠正由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的严重偏离天道正义的法案。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尽管在我国还没有一部《土地基本法》的前提下，该法具有某种“临时性”，但其对亿万民众权利的影响却有“宪法性”。只是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却是在绝大多数利益相关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少数人讨论通过的。《土地管理法》是于1986年由当时的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以后分别于1988年、1998年和2004年由当时的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订。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规模来看，这些参与《土地管理法》立法和修法的历届人大常委会的成员每届不会超过170人。他们大多不是土地问题专家，也缺少在土地问题方面、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问题方面的代表性。而在立法和修法之前，也没有将立法或修法草案公之于众，并在社会中进行广泛的讨论。按照当时的习惯作法，让民众知道法律的过程，只是在立法之后向民众“普法”。在这时，民众只能被动地接受他们的意见并没有参与其中的所谓“法律”。 所以，毫不奇怪，总体来看，《土地管理法》是一部错误百出的法律。其最根本的问题，是削弱和侵夺了宪法规定的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在另一方面则赋予了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过大的权力，从而违背了“权利平等保证利益平衡”的正义原则。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仅指出三点。 第一点，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要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必须首先由政府来征收。这一规定，实际上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政府只应为公益目的征地的基本原则，而将大量商业性用地纳入进来。这不仅大大增加了政府介入土地配置的范围，而且更重要的是，使政府直接与商业性很强的事务挂钩，很容易使公权力与商业利益结合起来，从而侵蚀甚至否定了公权力的性质。 第二点，在扩张了政府征地范围的基础上，《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被征地的补偿，只按土地原用途（即农业用途）计算，约为该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到十倍。这一补偿标准显著低于土地本身即使按农业用途计算的价值。经济学告诉我们，土地价值要按未来地租收入总和的净现值来计算。近代以来我国的地租率约为产值的50%，假定贴现率为2%（更合理的贴现率应该接近于零），土地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土地价值约为土地平均产值的25倍。尽管这只是补偿底线，《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赔偿也只有这一底线的24%到40%。这就相当于，拿走别人100元钱，“补偿”别人24元到40元。所以所有依据这一法条，甚至一定程度上超出这一法条规定的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都意味着强制性地实施了不公正的“交换”。 第三点，《土地管理法》僭越我国的宪法框架，在一部具体法律中，排除一般司法手段对征地纠纷的介入。《土地管理法》通篇没有关于解决征地纠纷的制度安排，在实施中表现为排除农村集体运用司法手段作为解决征地纠纷的合法途径，法院基本上“不受理”因征地引起的案件。这种倾向在2009年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中更为充分地表达了出来。该草案明确提出，征地补偿争议只能由地方政府裁决，省级政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所以我们在每年数万起征地纠纷中竟然看不到法院的影子。而我们知道，地方政府恰是征地纠纷的当事一方，他们怎么可能公正裁决与当事另一方的利益冲突呢。 仅此三点，已经构勒出一部恶法的面貌。更重要的是，由于我国在执法方面的宪政缺陷，又使这一极不公正的法律实际上凌驾于宪法之上。这种宪政缺陷的最大特点，就是使得层级越高的法律越是没有权威。这是因为，在我国，越是层级高的法律越缺少实施手段。到了宪法层次，就变成了一纸空文。而一不能通过对立法的违宪审查，约束一般法律的制定不要违背宪法原则，二不能通过诉讼，判定那些违背宪法原则的政府行为为违宪，从而禁止这种行为。 背离宪法，就更远离天道正义。因而，如果将“法”理解为现有《土地管理法》的法条的话，这些大肆征地拆迁的地方政府或许还有点沾“法”的边；如果将“法”理解为天道正义的话，他们与“法”则相去甚远。而由于他们拥有行政实施能力，这种对“法”的严重曲解更会恶化本来已不平衡的权利结构；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法”的名义，滥用合法暴力，直接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 当然，《土地管理法》作为一部具体法律，其规定有许多模糊地带。如关于农村集体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建设，在第四十三条有一“例外条款”，即如果举办乡镇企业，可以不受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限制。这一条款为大量农村集体建设小产权房提供了法律空间。然而，由于行政部门在执行上的优势地位，他们具有某种实际上的释法权，通过各种行政部门的文件，将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变成部门条例或政策。例如国土资源部的一些官员说“小产权房不合法”，实际上即使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找不到依据，他们的“法”只是他们自己发布的行政性“通知”。 实际上，古今中外，没有详尽无遗的法律；在判例法传统的社会中，更无周密的法典遵循；如果要将天道正义施行于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境中，最后还是要靠司法者或执法者对“法”的最高原则的理解和坚守。此“法”非“法条”，而是“法理”。尤其在判例法社会中，根据法理的裁断经常有着立法含义。所以哈耶克说，“法官立法”是先于立法机关立法出现的另一种立法形式。这是通过试错不断趋近天道正义的过程。 法理之一，就是“尊重和保护产权”。欲达此目的，尤其应该警惕的，是具有政治强势的集团对弱势集团产权的侵夺。这是通过王朝兴衰的试错提炼出来的重要原则。我们都听说过汉代萧何“贱买民田以自污”的故事，说明在传统中国，“贱买民田”就是大罪。著名经济史学家傅筑夫指出，“汉王朝对于王侯贵族之违法强买或侵夺平民田产，一直悬为厉禁，违者严惩不贷”。曾有不少皇亲国戚因强买民田而被治了重罪。当产权边界不是很清楚时，明代的海瑞提出一个重要原则，“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意指此时法律可向弱者倾斜。 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的立法过程和主导意识割断了法条与法理的关系，使得许多地方政府官员无法理解，法律的力量来自其背后的公正，而不是其暴力形式。他们既没有传承中华文明有关法理的优秀传统，更没有用自己的心反复探究天道正义，并有意识地用自己体会的公正在法律条款之间所必然存在的自由裁量空间中进行选择。相反，他们的眼睛被巨额的土地财政收入所遮蔽，在这种自由裁量的空间中，他们有意地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倾斜。于是，保证人间法律能够实现天道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已不复存在，其天职是保护产权的政府部门就会变成直接用暴力侵夺公民财产权利的怪兽。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已经暴露出许多严重弊端。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利用这一法律条文，以暴力为后盾，强制性地以极低价格从农民手里夺取土地，再通过非市场的途径与开发商分享土地城市化升值的收益，或以市场价格向开发商出售，获取土地财政收入。据我们的一项研究，地方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一般只占土地市场价格的2%~10%；而近年来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每年都愈万亿，2009年更达1.6万亿。地方政府在低成本获取的土地上不可能实现高效率的开发，却不可避免地出现官商勾结和官员腐败的恶性案件。而这又是以导致前述大量群体性冲突，致使近亿农民失地，造成社会对立和紧张为代价的。 在一个失了控的公权力机关面前，个人显得那么无力和渺小。那些面对拆迁的民众也许没读过那些没有征求过他们意见的法条，心中却有对公正的朴素理解。这就是，他们合法获得的财产应该受到保护。当本当保护这些财产的公权力机关公然要从他们的手中抢走自己的财产时，他们心中的天道正义的大厦就会轰然倒塌。也许在唐福珍看来，这种情境使她感到生不如死。真正让她痛心的，不是即将被推倒的房产，而是她一直相信的公正原则竟被践踏。在她愤然自焚之后，很快就被无数面临暴力拆迁的民众视为自己的偶像。清明时节，杭州出现了对她的公开祭祀，在网上也出现了唐福珍的灵堂和颂歌。这一事实已经说明，唐福珍的死不仅与自己的财产有关，而且与保卫财产权利的一般公正原则有关。于是按照孟子的说法，她的“舍生”是为了“取义”。 然而，无论如何，唐福珍之死是我们社会的一个悲剧。而在这个悲剧中更为可悲的，是那些打着“法律”的旗号逼死唐福珍的人。他们竟然对自己声称所依之“法”毫无公正可言浑然无知，却还怀有虚妄的道德优越感。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时，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指责唐福珍“不懂法”，对唐福珍之死没有歉意，说“我是执法者，应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在他看来，在他张口闭口“法”的背后，仿佛有着一个比保护公民生命更伟大的目的，而全然不知，一个在和平时期，以牺牲公民生命为代价的“法”本身的公正性就要受到怀疑甚至否定。何怀宏教授在其《良心论》中指出，再伟大的社会理想也不应以损害生命为代价。这是我们这个经历过文化革命的国家所要永远铭记的教训。而在“法”的遮羞布下面，钟昌林们的“伟大目标”不过就是土地财政和城市化政绩。 当然，仅仅指责钟昌林是不妥的。他之所以如此“义正辞严”，之所以在停职后很快复出，反映出在他背后和周围的整个成都政府机构的主流看法。我们对这个机构不想从唐福珍事件中做任何反省的冷酷态度不寒而栗。然而，如果我们要求不高，不想要求大多数地方政府官员都能越过“法条”探究其背后的天道正义，并运用于对法律自由裁量空间中的抉择，我们也不应过分指责他们。因为究竟，“法条”也不是他们制定的，而是远在北京的代议立法者。 他们似乎与唐福珍的死没有关系。其实不然。一部恶法就是一篇向人民的宣战书。因为法律是要动用暴力强制执行的，当法条本身不公正时，就形同掠夺。唐福珍的死对这些代议立法者来说应该是一个强烈的警告信号。对于一个明显不公正的法律，如果在众多的受害者中有一个人自焚抗议，在她背后，就可能有100起群体性冲突事件，有一万个人怨恨，百万人不满，和无数人的失望。如果代议立法者们对如此强烈的信号毫无感觉，就近乎尸位素餐。因为根据法的本质，它是唯恐不能在其法条中反映“民意”和大多数人的“同意”，以趋近天道正义的。 这些代议立法者应该做的，就是要立刻质疑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并通过法律程序将其废除，代之以一部吸收了民意并反映天道的土地法律，其中包括如下条款：对所有的土地产权实行平等保护，尊重土地产权所有者之间的自由交易，政府对他们的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以替代直接介入土地市场，在边际上用补贴或开发权交易等辅助性方式约束城市的扩张。 如果不能如此，悲剧将继续上演。当民众被《土地管理法》这样的法条剥夺财产时，他们或者忍痛屈服，或者愤然反抗。这样的恶法带来的不仅是唐福珍的悲剧，而且已经是、并且将会是更多人生命的丧失，以及广泛出现的对大道之行于我们社会的愿望的幻灭。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从唐福珍事件中诊断出威胁整个社会的制度性疾病，民众的财产和生命还会受到系统性的损害，社会的政治基础就会动摇。人们应该明白，当远离天道正义的法条横行于社会时，会有人以命相争。 最后，我们需要思考一个很深刻的问题：天道正义值得以命相争吗？唐福珍好像给了我们一个答案。中华文明能延续至今，也许就是因为我们的前人对这一问题做了肯定的回答。借用元好问《雁丘词》一句，改两字，为唐福珍，也为我们的社会一叹： 问世间“法”是何物，直教生死相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近来我们经常看到因强拆而导致的生命悲剧。人们往往谴责那些当事的政府官员简单粗暴。其实，这样的事情一直都有，只是近一年来才被更多地曝光。据于建嵘的估计，我国每年的群体性冲突事件有八、九万起，其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因征地引起的。这相当于每天约有130多起这类事件。根据定义，所谓“群体性冲突事件”，是指五人以上有语言的或肢体的冲撞的事件，其中冲突稍微大一些的，就有可能出现生命的损伤甚至丧失。</p>
<p>如此看来，因拆迁而导致的自焚或被杀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而是一种系统性错误的反映。在一个社会中，所谓系统性错误就是制度性错误。在拆迁的这一特定事件中，就是指法律制度。唐福珍在反抗强拆自焚以后，当地官员说她是一个“法盲”，部分地道出了这个问题的实质。</p>
<p>说反抗强拆的人是“法盲”，言外之意是说强拆是有法律依据的。这在总体上看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无论古今中外，“法”的另一种表述就是“公正”。从字源看，“法”的古体是“灋”。据《说文解字》，水字边代表法公平如水，“廌”指一种神兽，可用角去触“不直者”而去之。因此在中国传统中，“法”代表天道正义，以及人对这一天道的向往和趋近。而在西方传统中，“法”与“公正”一词直接相通。”justice”的第一义就是“公正”，第二义是“司法”。所以美国的司法部可直译为“公正部”（Department of Justice）。</p>
<p>对于一般人来说，“天道”似太遥远，“公正”较难把握。其实，中外社会早有对“天道”和“公正”进行经验判别的方法。一方面，《尚书》中说，“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即是否符合天道可从民众的态度中看出。一项系统性地侵夺民众财产，以致每年引起五万多起民众群体性反抗的政府行为，我们即使再愚钝麻木，也应知道这早已偏离了天道正义。在另一方面，《道德经》中说，“道法自然”，即是说，自然而然形成的秩序是最好的秩序。这意味着，法律首先要尊重已经被大家习以为常的自然秩序。这种秩序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意味着在没有强制力的干预下，有着摆平各方利益，同时使各方均有增益的作用。</p>
<p>而在西方，对公正的理解也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罗尔斯的《正义论》则是一本集大成的重要的经典。他指出，正义就是利益互相冲突着的各方达到均衡的那一点。这与孔子所说“义者利之和”的含义几乎一样。这包含两个含义，一是冲突各方的利益要平衡，第二是，为了保证这种平衡，他们的权利也要平等。在最高境界上，罗尔斯提出了正义二原则。第一是，每个人拥有平等的最大的权利；第二是，如果有什么不平等的情形可以被接受的话，应该是对弱者的倾斜。很显然，如果冲突双方中，一方占有绝对优势，他们挟持着“合法暴力”；一方绝对劣势，他们手无寸铁；就不可能保证“公平正义”。这种情况，与向弱者倾斜的原则相距就更远了。</p>
<p>如果将“法”理解为“ 公正”，“法盲”一词就意味着不知“公正”为何物。所以那些滥用公权力，将用于保护产权的合法暴力用于侵犯产权的地方政府官员，才是真正的“法盲”。然而，他们为什么反指那些被“不公正”逼迫致死的人为“法盲”呢？这显然不能由他们自己来回答，他们的意识已经长期浸染于对法律的扭曲认识之中。这要从我国有关土地的现有法律制度与公正的距离中去寻找答案。</p>
<p>我国的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但这并不是农村集体拥有土地权利的法律根源。宪法的这一规定是对上千年土地产权归属的一种承认，即使是在公有制改造大行其道的情形下，也要承认这些土地在传统上是归村子里的人拥有的。说到“所有权”，就意味着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不经所有权人自己的同意，就不能从他手中拿走土地”。从这个意义上讲，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或在非常时期，且经特定法律程序，任何不经农村集体及相应个人同意而强制性地夺走土地的行为，都违反了中国最高的法律——宪法。</p>
<p>然而，不幸的是，我国存在着两种严重的宪政缺陷，一是立法缺陷，一是执法缺陷。立法就是人类将他们所追求的天道正义变成可具体实施的成文法律的过程。为了保证人为的法律能够趋近天道正义，他们在技术上就利用前述辨识天道与公正的经验方法，即要发现“民”的态度和征求“所有人”的同意。在现实中，由于“民”或“所有人”的数量太多，就退而求其次地采用了代议民主制度。即先由人民选出代表，再由代表转达他们的意见。然而在我国，这种代议立法制度本身却由于各种原因而受到了削弱。</p>
<p>首先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农村人选一个代表的人口数量要四倍于城市人。这相当于在政治权利上，将农村人视为1/4个城里人。于是本来占多数的农村人口在立法时就变成了少数，从而不能阻止一项损害农村居民利益的法案通过。在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在立法过程中扮演着提出法案的重要角色。他们由于自己的部门视角甚至部门利益，很有可能会将法案内容扭曲成便于政府操作和暗含部门利益的条文。再加上我国目前的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因其缺乏真正代表性的问题，会期太短问题，和缺少专家委员会机制等问题，而无法纠正由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的严重偏离天道正义的法案。</p>
<p>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尽管在我国还没有一部《土地基本法》的前提下，该法具有某种“临时性”，但其对亿万民众权利的影响却有“宪法性”。只是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却是在绝大多数利益相关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少数人讨论通过的。《土地管理法》是于1986年由当时的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以后分别于1988年、1998年和2004年由当时的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订。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规模来看，这些参与《土地管理法》立法和修法的历届人大常委会的成员每届不会超过170人。他们大多不是土地问题专家，也缺少在土地问题方面、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问题方面的代表性。而在立法和修法之前，也没有将立法或修法草案公之于众，并在社会中进行广泛的讨论。按照当时的习惯作法，让民众知道法律的过程，只是在立法之后向民众“普法”。在这时，民众只能被动地接受他们的意见并没有参与其中的所谓“法律”。</p>
<p>所以，毫不奇怪，总体来看，《土地管理法》是一部错误百出的法律。其最根本的问题，是削弱和侵夺了宪法规定的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在另一方面则赋予了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过大的权力，从而违背了“权利平等保证利益平衡”的正义原则。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仅指出三点。</p>
<p>第一点，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要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必须首先由政府来征收。这一规定，实际上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政府只应为公益目的征地的基本原则，而将大量商业性用地纳入进来。这不仅大大增加了政府介入土地配置的范围，而且更重要的是，使政府直接与商业性很强的事务挂钩，很容易使公权力与商业利益结合起来，从而侵蚀甚至否定了公权力的性质。</p>
<p>第二点，在扩张了政府征地范围的基础上，《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被征地的补偿，只按土地原用途（即农业用途）计算，约为该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到十倍。这一补偿标准显著低于土地本身即使按农业用途计算的价值。经济学告诉我们，土地价值要按未来地租收入总和的净现值来计算。近代以来我国的地租率约为产值的50%，假定贴现率为2%（更合理的贴现率应该接近于零），土地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土地价值约为土地平均产值的25倍。尽管这只是补偿底线，《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赔偿也只有这一底线的24%到40%。这就相当于，拿走别人100元钱，“补偿”别人24元到40元。所以所有依据这一法条，甚至一定程度上超出这一法条规定的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都意味着强制性地实施了不公正的“交换”。</p>
<p>第三点，《土地管理法》僭越我国的宪法框架，在一部具体法律中，排除一般司法手段对征地纠纷的介入。《土地管理法》通篇没有关于解决征地纠纷的制度安排，在实施中表现为排除农村集体运用司法手段作为解决征地纠纷的合法途径，法院基本上“不受理”因征地引起的案件。这种倾向在2009年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中更为充分地表达了出来。该草案明确提出，征地补偿争议只能由地方政府裁决，省级政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所以我们在每年数万起征地纠纷中竟然看不到法院的影子。而我们知道，地方政府恰是征地纠纷的当事一方，他们怎么可能公正裁决与当事另一方的利益冲突呢。</p>
<p>仅此三点，已经构勒出一部恶法的面貌。更重要的是，由于我国在执法方面的宪政缺陷，又使这一极不公正的法律实际上凌驾于宪法之上。这种宪政缺陷的最大特点，就是使得层级越高的法律越是没有权威。这是因为，在我国，越是层级高的法律越缺少实施手段。到了宪法层次，就变成了一纸空文。而一不能通过对立法的违宪审查，约束一般法律的制定不要违背宪法原则，二不能通过诉讼，判定那些违背宪法原则的政府行为为违宪，从而禁止这种行为。</p>
<p>背离宪法，就更远离天道正义。因而，如果将“法”理解为现有《土地管理法》的法条的话，这些大肆征地拆迁的地方政府或许还有点沾“法”的边；如果将“法”理解为天道正义的话，他们与“法”则相去甚远。而由于他们拥有行政实施能力，这种对“法”的严重曲解更会恶化本来已不平衡的权利结构；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法”的名义，滥用合法暴力，直接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p>
<p>当然，《土地管理法》作为一部具体法律，其规定有许多模糊地带。如关于农村集体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建设，在第四十三条有一“例外条款”，即如果举办乡镇企业，可以不受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限制。这一条款为大量农村集体建设小产权房提供了法律空间。然而，由于行政部门在执行上的优势地位，他们具有某种实际上的释法权，通过各种行政部门的文件，将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变成部门条例或政策。例如国土资源部的一些官员说“小产权房不合法”，实际上即使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找不到依据，他们的“法”只是他们自己发布的行政性“通知”。</p>
<p>实际上，古今中外，没有详尽无遗的法律；在判例法传统的社会中，更无周密的法典遵循；如果要将天道正义施行于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境中，最后还是要靠司法者或执法者对“法”的最高原则的理解和坚守。此“法”非“法条”，而是“法理”。尤其在判例法社会中，根据法理的裁断经常有着立法含义。所以哈耶克说，“法官立法”是先于立法机关立法出现的另一种立法形式。这是通过试错不断趋近天道正义的过程。</p>
<p>法理之一，就是“尊重和保护产权”。欲达此目的，尤其应该警惕的，是具有政治强势的集团对弱势集团产权的侵夺。这是通过王朝兴衰的试错提炼出来的重要原则。我们都听说过汉代萧何“贱买民田以自污”的故事，说明在传统中国，“贱买民田”就是大罪。著名经济史学家傅筑夫指出，“汉王朝对于王侯贵族之违法强买或侵夺平民田产，一直悬为厉禁，违者严惩不贷”。曾有不少皇亲国戚因强买民田而被治了重罪。当产权边界不是很清楚时，明代的海瑞提出一个重要原则，“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意指此时法律可向弱者倾斜。</p>
<p>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的立法过程和主导意识割断了法条与法理的关系，使得许多地方政府官员无法理解，法律的力量来自其背后的公正，而不是其暴力形式。他们既没有传承中华文明有关法理的优秀传统，更没有用自己的心反复探究天道正义，并有意识地用自己体会的公正在法律条款之间所必然存在的自由裁量空间中进行选择。相反，他们的眼睛被巨额的土地财政收入所遮蔽，在这种自由裁量的空间中，他们有意地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倾斜。于是，保证人间法律能够实现天道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已不复存在，其天职是保护产权的政府部门就会变成直接用暴力侵夺公民财产权利的怪兽。</p>
<p>《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已经暴露出许多严重弊端。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利用这一法律条文，以暴力为后盾，强制性地以极低价格从农民手里夺取土地，再通过非市场的途径与开发商分享土地城市化升值的收益，或以市场价格向开发商出售，获取土地财政收入。据我们的一项研究，地方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一般只占土地市场价格的2%~10%；而近年来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每年都愈万亿，2009年更达1.6万亿。地方政府在低成本获取的土地上不可能实现高效率的开发，却不可避免地出现官商勾结和官员腐败的恶性案件。而这又是以导致前述大量群体性冲突，致使近亿农民失地，造成社会对立和紧张为代价的。</p>
<p>在一个失了控的公权力机关面前，个人显得那么无力和渺小。那些面对拆迁的民众也许没读过那些没有征求过他们意见的法条，心中却有对公正的朴素理解。这就是，他们合法获得的财产应该受到保护。当本当保护这些财产的公权力机关公然要从他们的手中抢走自己的财产时，他们心中的天道正义的大厦就会轰然倒塌。也许在唐福珍看来，这种情境使她感到生不如死。真正让她痛心的，不是即将被推倒的房产，而是她一直相信的公正原则竟被践踏。在她愤然自焚之后，很快就被无数面临暴力拆迁的民众视为自己的偶像。清明时节，杭州出现了对她的公开祭祀，在网上也出现了唐福珍的灵堂和颂歌。这一事实已经说明，唐福珍的死不仅与自己的财产有关，而且与保卫财产权利的一般公正原则有关。于是按照孟子的说法，她的“舍生”是为了“取义”。</p>
<p>然而，无论如何，唐福珍之死是我们社会的一个悲剧。而在这个悲剧中更为可悲的，是那些打着“法律”的旗号逼死唐福珍的人。他们竟然对自己声称所依之“法”毫无公正可言浑然无知，却还怀有虚妄的道德优越感。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时，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指责唐福珍“不懂法”，对唐福珍之死没有歉意，说“我是执法者，应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在他看来，在他张口闭口“法”的背后，仿佛有着一个比保护公民生命更伟大的目的，而全然不知，一个在和平时期，以牺牲公民生命为代价的“法”本身的公正性就要受到怀疑甚至否定。何怀宏教授在其《良心论》中指出，再伟大的社会理想也不应以损害生命为代价。这是我们这个经历过文化革命的国家所要永远铭记的教训。而在“法”的遮羞布下面，钟昌林们的“伟大目标”不过就是土地财政和城市化政绩。</p>
<p>当然，仅仅指责钟昌林是不妥的。他之所以如此“义正辞严”，之所以在停职后很快复出，反映出在他背后和周围的整个成都政府机构的主流看法。我们对这个机构不想从唐福珍事件中做任何反省的冷酷态度不寒而栗。然而，如果我们要求不高，不想要求大多数地方政府官员都能越过“法条”探究其背后的天道正义，并运用于对法律自由裁量空间中的抉择，我们也不应过分指责他们。因为究竟，“法条”也不是他们制定的，而是远在北京的代议立法者。</p>
<p>他们似乎与唐福珍的死没有关系。其实不然。一部恶法就是一篇向人民的宣战书。因为法律是要动用暴力强制执行的，当法条本身不公正时，就形同掠夺。唐福珍的死对这些代议立法者来说应该是一个强烈的警告信号。对于一个明显不公正的法律，如果在众多的受害者中有一个人自焚抗议，在她背后，就可能有100起群体性冲突事件，有一万个人怨恨，百万人不满，和无数人的失望。如果代议立法者们对如此强烈的信号毫无感觉，就近乎尸位素餐。因为根据法的本质，它是唯恐不能在其法条中反映“民意”和大多数人的“同意”，以趋近天道正义的。</p>
<p>这些代议立法者应该做的，就是要立刻质疑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并通过法律程序将其废除，代之以一部吸收了民意并反映天道的土地法律，其中包括如下条款：对所有的土地产权实行平等保护，尊重土地产权所有者之间的自由交易，政府对他们的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以替代直接介入土地市场，在边际上用补贴或开发权交易等辅助性方式约束城市的扩张。</p>
<p>如果不能如此，悲剧将继续上演。当民众被《土地管理法》这样的法条剥夺财产时，他们或者忍痛屈服，或者愤然反抗。这样的恶法带来的不仅是唐福珍的悲剧，而且已经是、并且将会是更多人生命的丧失，以及广泛出现的对大道之行于我们社会的愿望的幻灭。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从唐福珍事件中诊断出威胁整个社会的制度性疾病，民众的财产和生命还会受到系统性的损害，社会的政治基础就会动摇。人们应该明白，当远离天道正义的法条横行于社会时，会有人以命相争。</p>
<p>最后，我们需要思考一个很深刻的问题：天道正义值得以命相争吗？唐福珍好像给了我们一个答案。中华文明能延续至今，也许就是因为我们的前人对这一问题做了肯定的回答。借用元好问《雁丘词》一句，改两字，为唐福珍，也为我们的社会一叹：</p>
<p>问世间“法”是何物，直教生死相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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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孟祥妲：打压投机解决不了通货膨胀问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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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30 May 2010 03:27:1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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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杂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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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以CPI衡量通货膨胀不科学 　　4月份的CPI数据甫一公布，举国哗然——怎么跟我们的感觉如此不同呢？当然不一样了，蔬菜粮食肉蛋奶这些跟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价格已经涨得很让人吃不消了。于是乎，统计局不得不出来加以解释澄清，并且顺便给大家普及了一下常识，即所谓的CPI，消费者物价指数，是一个总体指数，不能单看某一类物价云云。只是不知道，消费者们在恍然大悟之余，会不会因为“真实物价水平”并没有涨那么多而感觉日子好过一点。 　　可问题是，日子还要过，价格还在涨，一直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我们姑且相信统计局数据基本真实，但是数据只是个参照，跟老百姓的生活感受比起来，似乎显得不那么靠谱。事实的确如此。CPI是一个度量通货膨胀的参数，但是这个由数百种商品依照天晓得是些什么样的比重组合出来的指数，很多时候对真实的消费物价的涨跌相当地不敏感呢。 　　首先，CPI的编制是依照历史数据对吃穿住用行等各类居民消费品分配比重，但是，当某些商品的价格发生较大涨跌的时候，本身就会影响消费者各类不同消费的组成。比如，在食品价格大涨而收入水平并没有明显提高的前提下，由于食品消费相对于其他消费弹性更低——人们必须优先满足饮食方面的需求，然后再考虑其他，这就使得在总的生活支出大体不变的情况下，分配给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大大增加，其他方面的消费支出则相应减少甚至被挤出。换句话说，人们的消费结构已经因为价格的相对变化本身而发生重大改变。这时仍然按照原来比重计算出来的CPI，很大程度上是失真的。 　　其次，作为反映通货膨胀水平的CPI，标识通胀水平也是失真的。当通货膨胀以物价上涨的方式体现出了的时候，从来就不是同时地、平均地体现在每一种商品（以及工资收入）之上。事实上，如果通货膨胀总是以上述方式到来，它根本就没什么危害。人们可以非常容易地根据收入变动预期价格变动，然后简单地调整自己的消费以适应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商品标价签的变动而已。但事实显然不是那么简单。 　　通货膨胀从来不是以同样的速度影响所有的商品，因为那些多发出来的货币具体流向哪里，事先是不知道的。时刻变化的成千上万种不同的市场因素共同决定着货币流向，我们只能通过物价和资产价格的变化看到流动的结果而已。我们更经常看到的，是在货币发行和信贷增加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通常是半年到一年多——个别的商品价格突然式上涨，然后带着其他商品价格轮动式地上涨，工资水平也跟着提高，最后是所有价格普遍飞涨，一发不可收拾。 　　这当然是任何人都不愿意见到的结果。 　　靠发改委管不住通胀 　　所有的目光都在盯着CPI，如何防止价格的过快上涨影响人民生活和经济增长也成了当务之急，各个职能部门自然开始紧张起来。发改委已经紧急出台了一系列的平抑物价的措施。大体上的做法是增加供给、打击投机和补助低收入者。增加供给听上去靠一点谱，但是供给能力不是靠行政命令就可以迅速提高的。产能的增加可不像货币增加那么容易，那需要在相应的商品上的真实投资增加，需要较长的投资周期，远水解不了近渴。靠现有产能也是靠不住的，价格涨得这么快，资源早就都被充分调动起来了。 　　打击投机，则是完全搞错了方向。是物价上涨的预期引来了投机，而不是投机活动本身就能带来物价上涨。即便用严刑峻法和雷厉风行的行政手段短时间内控制了某类商品价格的上涨，也不过是进一步扭曲了它的供给，并且在“通胀预期”仍然存在的条件下，把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了其他商品那里罢了。至于说到补助低收入者，固然可以部分减轻这一阶层的生活压力，但是对于平抑物价来说，无异于抱薪救火。 　　这些都不是治本之策。 　　耐人寻味的是，不知是无意中被遗忘了还是故意被回避了，通货膨胀这个关键词并没有出现在相关的报道中。似乎有关部门认为价格上涨还在可控范围之内，通货膨胀并不严重。只要政策得当行动及时，是可以实现既定的年物价涨幅3%的目标的。不过，无论是从经济学理论还是从历史来看，都不容我们如此乐观。 　　今天所面临的物价普遍上涨的趋势，事实上是去年货币和信贷大幅增加的结果。大量新增货币已经在流通领域里面转了一圈，从上游的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流到了下游消费领域，开始在物价上显形了。这种被价格引导着的货币流动，不是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随着这种流动的持续进行，物价上涨会有一个自发加速的趋势。在流动性被真正回收之前，物价还会继续上涨，供给会远远跟不上，上涨的趋势还会刺激投机活动迅速增加，要打击投机么，打不胜打。 　　大概各个政府部门也未必像他们口头上说的那么乐观。当各种行政手段出尽而价格还不见回落的时候，回收流动性就成为必然，至于是加息还是提高准备金率，且拭目以待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以CPI衡量通货膨胀不科学</p>
<p>　　4月份的CPI数据甫一公布，举国哗然——怎么跟我们的感觉如此不同呢？当然不一样了，蔬菜粮食肉蛋奶这些跟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价格已经涨得很让人吃不消了。于是乎，统计局不得不出来加以解释澄清，并且顺便给大家普及了一下常识，即所谓的CPI，消费者物价指数，是一个总体指数，不能单看某一类物价云云。只是不知道，消费者们在恍然大悟之余，会不会因为“真实物价水平”并没有涨那么多而感觉日子好过一点。</p>
<p>　　可问题是，日子还要过，价格还在涨，一直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我们姑且相信统计局数据基本真实，但是数据只是个参照，跟老百姓的生活感受比起来，似乎显得不那么靠谱。事实的确如此。CPI是一个度量通货膨胀的参数，但是这个由数百种商品依照天晓得是些什么样的比重组合出来的指数，很多时候对真实的消费物价的涨跌相当地不敏感呢。</p>
<p>　　首先，CPI的编制是依照历史数据对吃穿住用行等各类居民消费品分配比重，但是，当某些商品的价格发生较大涨跌的时候，本身就会影响消费者各类不同消费的组成。比如，在食品价格大涨而收入水平并没有明显提高的前提下，由于食品消费相对于其他消费弹性更低——人们必须优先满足饮食方面的需求，然后再考虑其他，这就使得在总的生活支出大体不变的情况下，分配给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大大增加，其他方面的消费支出则相应减少甚至被挤出。换句话说，人们的消费结构已经因为价格的相对变化本身而发生重大改变。这时仍然按照原来比重计算出来的CPI，很大程度上是失真的。</p>
<p>　　其次，作为反映通货膨胀水平的CPI，标识通胀水平也是失真的。当通货膨胀以物价上涨的方式体现出了的时候，从来就不是同时地、平均地体现在每一种商品（以及工资收入）之上。事实上，如果通货膨胀总是以上述方式到来，它根本就没什么危害。人们可以非常容易地根据收入变动预期价格变动，然后简单地调整自己的消费以适应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商品标价签的变动而已。但事实显然不是那么简单。</p>
<p>　　通货膨胀从来不是以同样的速度影响所有的商品，因为那些多发出来的货币具体流向哪里，事先是不知道的。时刻变化的成千上万种不同的市场因素共同决定着货币流向，我们只能通过物价和资产价格的变化看到流动的结果而已。我们更经常看到的，是在货币发行和信贷增加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通常是半年到一年多——个别的商品价格突然式上涨，然后带着其他商品价格轮动式地上涨，工资水平也跟着提高，最后是所有价格普遍飞涨，一发不可收拾。</p>
<p>　　这当然是任何人都不愿意见到的结果。</p>
<p>　　靠发改委管不住通胀</p>
<p>　　所有的目光都在盯着CPI，如何防止价格的过快上涨影响人民生活和经济增长也成了当务之急，各个职能部门自然开始紧张起来。发改委已经紧急出台了一系列的平抑物价的措施。大体上的做法是增加供给、打击投机和补助低收入者。增加供给听上去靠一点谱，但是供给能力不是靠行政命令就可以迅速提高的。产能的增加可不像货币增加那么容易，那需要在相应的商品上的真实投资增加，需要较长的投资周期，远水解不了近渴。靠现有产能也是靠不住的，价格涨得这么快，资源早就都被充分调动起来了。</p>
<p>　　打击投机，则是完全搞错了方向。是物价上涨的预期引来了投机，而不是投机活动本身就能带来物价上涨。即便用严刑峻法和雷厉风行的行政手段短时间内控制了某类商品价格的上涨，也不过是进一步扭曲了它的供给，并且在“通胀预期”仍然存在的条件下，把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了其他商品那里罢了。至于说到补助低收入者，固然可以部分减轻这一阶层的生活压力，但是对于平抑物价来说，无异于抱薪救火。</p>
<p>　　这些都不是治本之策。</p>
<p>　　耐人寻味的是，不知是无意中被遗忘了还是故意被回避了，通货膨胀这个关键词并没有出现在相关的报道中。似乎有关部门认为价格上涨还在可控范围之内，通货膨胀并不严重。只要政策得当行动及时，是可以实现既定的年物价涨幅3%的目标的。不过，无论是从经济学理论还是从历史来看，都不容我们如此乐观。</p>
<p>　　今天所面临的物价普遍上涨的趋势，事实上是去年货币和信贷大幅增加的结果。大量新增货币已经在流通领域里面转了一圈，从上游的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流到了下游消费领域，开始在物价上显形了。这种被价格引导着的货币流动，不是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随着这种流动的持续进行，物价上涨会有一个自发加速的趋势。在流动性被真正回收之前，物价还会继续上涨，供给会远远跟不上，上涨的趋势还会刺激投机活动迅速增加，要打击投机么，打不胜打。</p>
<p>　　大概各个政府部门也未必像他们口头上说的那么乐观。当各种行政手段出尽而价格还不见回落的时候，回收流动性就成为必然，至于是加息还是提高准备金率，且拭目以待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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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许小年：政府加印钞票就是偷百姓的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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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9 May 2010 13:37:5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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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杂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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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希腊政府要破产了。 　　财政上经年累月地入不敷出，只靠借债弥补赤字。负债终于到了极限，旧债无法偿还，政府信用大跌，再也借不到新债。希腊若没有加入欧元区，政府还可以开动印钞机，像眼下的老美一样，弄些纸票应付国内外的债权人。 　　有评论者认为希腊政府犯了错误，以欧元代替本国货币，紧急时刻少了个救生圈，眼睁睁就要淹死。英国人甚至幸灾乐祸，说好在当初我们没加入，否则今天也得跟着德国，掏腰包救助穷邻居。 　　这观点实在是本末倒置，好比孩子花光了生活费，家长责怪说为什么不去偷。政府印钱，制造通货膨胀，让百姓口袋里的钱变薄，这不就是偷吗？你偷要蹲班房，政府偷叫做“宏观调控”。这道理咱古人早就明白，庄子曾说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偷钱要是能救命也行，但历史已经证明，那只是稻草一根。1980年代，拉美诸国亦是债台高筑，虽无“拉元”限制，各国开动印钞机，结果却是恶性通胀，本币大幅贬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带队救火，开出紧缩药方，一如今天希腊的城下之盟。1997年，同样的事件在东南亚重演，印钞机未能扭转乾坤，最终的救世主还是IMF，给钱的前提条件依然是财政紧缩。 　　希腊的问题不在欧元，而是政府管不住自己，有钱就花，没钱也要借着花。无独有偶，迪拜未曾使用统一货币，不也闹出了政府债务危机？ 　　财政原本不是这样，凯恩斯主义问世前，各国基本上奉行“量入为出，略有盈余”的原则，和百姓居家过日子同一个道理。凯恩斯打破了这一传统，他说经济萧条时，政府可以增加支出，拉动需求。钱从哪里来呢？无非三条路，借债、加税和印钞。凯恩斯认为印钞不起作用，加税则减少民众收入与消费，发债是最佳的政策选择。 　　萧条期间政府增加开支，如同人在情绪低落时，吞下两粒摇头丸，立即神灵活现。问题是摇头丸不能当饭吃。尽管不是凯恩斯的原意，凯恩斯主义者都把止痛的鸦片当成一日三餐，救急性的赤字政策常规化，政府负债越来越重。希腊只是第一个倒下的瘾君子，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西班牙，还有不列颠和美利坚，哪个不是一屁股的债？ 　　凯恩斯主义流行，因为人人都喜欢它。政府自不待说，花钱可以买政绩，买选票，而且手中有钱就是“租”。百姓也喜欢凯恩斯，天上掉馅儿饼，有谁会跟银子过不去？福利开支不断加码，政府雇员旱涝保收，还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和“下乡”。 　　借钱怎么还？不愁，国债还本是几十年后的事，与现在活着的人无关。赤字政策说到底，就是挖子孙后代的肉，补我们自己今天的疮。如此代际偷窃，讲出去令人尴尬，凯恩斯主义就成了完美的婊子牌坊。有了它，政府理直气壮；有了它，公众心安理得。子孙或在襁褓，或尚未出世，欺负你没有发言权，抢你的钱没商量。 　　最喜欢凯恩斯主义的要算读书人，经济学家从此多了一条腾达之路。摆个地摊儿，预测宏观走势，这是“著名学者”；进宫招对，指点君王迷津，此乃“脑库智囊”。今天支一招，明天献一策，说不定哪天龙颜大悦，赏个一官半职，也未可知。再看自由市场经济学，别提有多讨厌！整天喊着政府退出经济，无为而治，谁愿听你罗嗦？既不能取悦于上，亦不见容于下，这些人只好在书斋和教室里讨生活。 　　然而鸦片替代不了手术，借钱不等于创造财富。希腊人混到今天，连买摇头丸的钱都借不到了。政府欲削减开支，却招来国有部门的大罢工。大船将沉，水手还在和船长为薪水争斗！英国人理性，见势不妙，急忙启动纠错机制，赶走工党，请来保守党整顿财政。卡梅隆新官上任，第一刀就砍向公务员的工资。 　　我国去年拉动内需，也是一个“借”字诀。虽然中央政府发债并不离谱，8000多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知有多少是潜在的迪拜；近10万亿的银行贷款，不知两、三年后会产生多少坏账。 　　回归古老和质朴的传统吧，“量入为出，略有盈余”，别再自作聪明地摆弄凯恩斯主义了。 　　约束政府发债，约束政府发钞，舍此就无法避免债务和金融危机。 　　欲约束政府，民众自己要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希腊政府要破产了。<br />
　　财政上经年累月地入不敷出，只靠借债弥补赤字。负债终于到了极限，旧债无法偿还，政府信用大跌，再也借不到新债。希腊若没有加入欧元区，政府还可以开动印钞机，像眼下的老美一样，弄些纸票应付国内外的债权人。<br />
　　有评论者认为希腊政府犯了错误，以欧元代替本国货币，紧急时刻少了个救生圈，眼睁睁就要淹死。英国人甚至幸灾乐祸，说好在当初我们没加入，否则今天也得跟着德国，掏腰包救助穷邻居。<br />
　　这观点实在是本末倒置，好比孩子花光了生活费，家长责怪说为什么不去偷。政府印钱，制造通货膨胀，让百姓口袋里的钱变薄，这不就是偷吗？你偷要蹲班房，政府偷叫做“宏观调控”。这道理咱古人早就明白，庄子曾说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br />
　　偷钱要是能救命也行，但历史已经证明，那只是稻草一根。1980年代，拉美诸国亦是债台高筑，虽无“拉元”限制，各国开动印钞机，结果却是恶性通胀，本币大幅贬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带队救火，开出紧缩药方，一如今天希腊的城下之盟。1997年，同样的事件在东南亚重演，印钞机未能扭转乾坤，最终的救世主还是IMF，给钱的前提条件依然是财政紧缩。<br />
　　希腊的问题不在欧元，而是政府管不住自己，有钱就花，没钱也要借着花。无独有偶，迪拜未曾使用统一货币，不也闹出了政府债务危机？<br />
　　财政原本不是这样，凯恩斯主义问世前，各国基本上奉行“量入为出，略有盈余”的原则，和百姓居家过日子同一个道理。凯恩斯打破了这一传统，他说经济萧条时，政府可以增加支出，拉动需求。钱从哪里来呢？无非三条路，借债、加税和印钞。凯恩斯认为印钞不起作用，加税则减少民众收入与消费，发债是最佳的政策选择。<br />
　　萧条期间政府增加开支，如同人在情绪低落时，吞下两粒摇头丸，立即神灵活现。问题是摇头丸不能当饭吃。尽管不是凯恩斯的原意，凯恩斯主义者都把止痛的鸦片当成一日三餐，救急性的赤字政策常规化，政府负债越来越重。希腊只是第一个倒下的瘾君子，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西班牙，还有不列颠和美利坚，哪个不是一屁股的债？<br />
　　凯恩斯主义流行，因为人人都喜欢它。政府自不待说，花钱可以买政绩，买选票，而且手中有钱就是“租”。百姓也喜欢凯恩斯，天上掉馅儿饼，有谁会跟银子过不去？福利开支不断加码，政府雇员旱涝保收，还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和“下乡”。<br />
　　借钱怎么还？不愁，国债还本是几十年后的事，与现在活着的人无关。赤字政策说到底，就是挖子孙后代的肉，补我们自己今天的疮。如此代际偷窃，讲出去令人尴尬，凯恩斯主义就成了完美的婊子牌坊。有了它，政府理直气壮；有了它，公众心安理得。子孙或在襁褓，或尚未出世，欺负你没有发言权，抢你的钱没商量。<br />
　　最喜欢凯恩斯主义的要算读书人，经济学家从此多了一条腾达之路。摆个地摊儿，预测宏观走势，这是“著名学者”；进宫招对，指点君王迷津，此乃“脑库智囊”。今天支一招，明天献一策，说不定哪天龙颜大悦，赏个一官半职，也未可知。再看自由市场经济学，别提有多讨厌！整天喊着政府退出经济，无为而治，谁愿听你罗嗦？既不能取悦于上，亦不见容于下，这些人只好在书斋和教室里讨生活。<br />
　　然而鸦片替代不了手术，借钱不等于创造财富。希腊人混到今天，连买摇头丸的钱都借不到了。政府欲削减开支，却招来国有部门的大罢工。大船将沉，水手还在和船长为薪水争斗！英国人理性，见势不妙，急忙启动纠错机制，赶走工党，请来保守党整顿财政。卡梅隆新官上任，第一刀就砍向公务员的工资。<br />
　　我国去年拉动内需，也是一个“借”字诀。虽然中央政府发债并不离谱，8000多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知有多少是潜在的迪拜；近10万亿的银行贷款，不知两、三年后会产生多少坏账。<br />
　　回归古老和质朴的传统吧，“量入为出，略有盈余”，别再自作聪明地摆弄凯恩斯主义了。<br />
　　约束政府发债，约束政府发钞，舍此就无法避免债务和金融危机。<br />
　　欲约束政府，民众自己要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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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方兴东、王俊秀：博客真的只是一种论坛吗？博客所蕴含的革命性力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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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5 May 2010 04:48:5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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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马丁．路德的改革运动开放了圣经的源代码，斯塔尔曼的自由软件运动借助互联网开放了软件的源代码，博客这次要开放的是媒体（还包括内容、思想和知识等）的源代码！ 从圣经、到软件、再到内容的开放：两次变革与三大运动 马丁．路德的改革运动开放了圣经的源代码 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也需要中介。但是，有时，由于载体的变革，会导致中介的坍塌与消失。在人类文明史上，印刷术与互联网堪称两次重大的媒体传播变革。印刷术直接导致了民族主义的兴起，那么，互联网会把人类带向何方？在互联网上，谁会消灭？谁会崛起？观察这两次大变革，人们爱用一种范式冲突来形容，那就是大教堂模式与集市模式。 所谓大教堂模式，是指文明的传承需要一批专职的人员，他们负责向人类转译、传达上帝旨意与自然的奥秘，承担的是祭司的角色。而集市模式，是群众的狂欢，是庶民的胜利，是人类回归自我、自由表达、自我定义、自我阐述的自由行动。 我们认为，对大教堂模式造成冲击的重大事件，有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宗教变革运动、斯塔尔曼（Richard Stallman）的自由软件运动和最近涌现出的博客文化运动。这三大运动的背后，无一不显现出毁灭中介的重大特征，无一不借助媒体变革的巨大冲击力。 先说路德的改革。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实质，是动摇了罗马教会的中介地位，路德主张所有信徒皆为祭司，他推翻解释圣经之权全操于教皇手中的旧帐。他说：“基督徒是万有之主，不受任何束缚；基督徒也有作万人之仆的义务，受所有的人管束。”他说：“我请求世人不提我的名，不称为路德宗信徒，只成为基督徒。路德算什么？道理不是我的，我也没有为什么钉十字架。我不是，也不愿作人的师傅。只有基督徒是我们的师傅。”路德的宗教是一种直接宗教。 据传说，年轻的路德在修道院学习时期，路德曾代表修道院访问罗马，按天主教的传说，用双膝跪爬上“圣梯”台阶朝圣，每爬一级就念一次“主祷文”，认为这样可以获得赦罪的功德，但是在他膝行还没有到顶之时，圣经的话照亮他的内心：“义人必因信得生。”他既醒悟，就立时回转放弃这种迷信膝行朝圣的想法，起身走下梯阶去了。 在随后的年代里，“因信称义”就成为路德神学的主要教义，也是他进行宗教改革的基石。 路德在他的宗教改革纲领中，完全违反天主教教义，宣称教皇制度乃是人造的制度，它的谕示并非无谬误的。路德在其文章《论基督徒的自由》中要求每一个基督徒都有直接同上帝联系的权利，而毋需通过教会和神甫作为居间人。为此路德主张每个人都有读圣经的权利（此前读圣经是教士专有的特权，教士可以任意曲解圣经中的话为自己的经济和政治目的服务）。在路德的许多要求中都可见到同捷克宗教改革家胡司教义的联系，而胡司正是被教会作为异端烧死的。路德也和胡司一样，主张信徒在圣餐仪式上也享用两种圣礼，即面包和酒的权利。 就在这一时期，路德开始了他的伟大工作；他把圣经从希伯来文本和希腊文本译成德文。并非是把圣经译成德文这件事有如此重大德意义，早在路德之前，已有南德语言德十四种圣经译本和北德语言的三种圣经译本。路德翻译圣经的重要意义在于，他在翻译时追溯到完全未经后人窜改过的圣经原本，并把它译成一种由他确定下来并通用起来的“标准”德语版本，这种德语来自人民的语言。路德在谈及这件事时说：“我为这件工作不得不问一问家里的母亲们，问一问胡同里的孩子们，问一问市集上的贩夫走卒们，我要亲眼看看他们在谈话时是如何开口的。”圣经翻译工作一直到1534年。路德的翻译工作对于创立统一的德意志语言文字是一个伟大的贡献。在帝国极不幸的分裂状态种，路德的“统一德语”就成为联系所有德意志城乡和邦国的纽带，并在以后的世纪中成为德意志民族融合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构成德意志爱国主义力量争取建立统一祖国事业的重要因素。 需特别强调的是路德译成的德文圣经依靠当时已有的印刷技术而获得迅速传播，统一德语也随之迅速传播，越来越多的德意志人开始用这种德语写作。路德作为形成中的德意志民族的代表，他的理论被人民接受了。 世界著名的媒体理论家麦克卢汉指出，印刷术在它问世的最初几百年的时间里，曾经被人误解和误用。在这个意义上说，它经历过一个“不用马拉的车子”的阶段。当时的人购物一册印刷书之后，常把书送到抄书人手里去请他缮写和插图，这种情况并非罕见。甚至到了18世纪初，“教科书”的定义依然是“学生缮写的、留行很宽的典范作品，其中留有空白，让学生记下老师口授的解释等等；学生的笔记写在行间空白中”（《牛津英语词典》）。印刷术问世之前，各级学校中的许多时间就花在制作这样的课本上。教室动辄就变成评注书籍的缮写室。学生兼编辑出版任务于一身。于是，图书市场成为货物希缺的旧货市场。印刷术既改变了学习过程，又改变了市场买卖过程。书籍是最早的教学机器，也是最早大批量生长的商品。由于印刷术使书面词语增值和延伸，所以揭示并大大拓展了文字的结构。今天，由于电影和电讯加速了信息运动，印刷词语的形式结构。正如一般机械的形式结构一样，宛如海水冲刷的枯枝站在海边。一种新的媒体决不附着于一种旧媒体，它也决不会让旧媒体安安稳稳。它决不会停止压迫陈旧的媒体，直到它为这些陈旧的媒体找到新的形式和新的位置。缮写书籍文化就维持过教育中的口耳之学，高层次的口耳之学又叫做“经院之学”。但是，由于它能把同样的教本放在任何数量的学生或读者面前，印刷术很快就结束了口头论辨的经院哲学的统治。印刷品为过去的著述提供了容量宏富的新型记忆器，这就使个人的记忆力不够使用了。 印刷物的心理和社会影响之一，是将其易于分裂而又整齐划一的性质加以延伸，进而使不同的地区逐渐实现同质化。结果使力量、能量和攻击性都得以放大，我们把这种放大与新兴的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 在印刷术的许多始料未及的影响之中，民族主义的兴起大概是最广为人知的。借助口语和语言集团而实现的政治统一，在印刷术将地方口语变成为地域宽广的大众媒体之前，是难以想象的。部落这一血亲家族形式由于印刷术的出现而爆裂，取而代之的是经过相似训练的个体组合而成的群体。民族主义到来时展示出群体命运和地位的一种强烈而新鲜的形象； 路德的直接宗教与印刷术的结合，彻底打击了罗马教皇在德国的统治，改变了德国的封建社会结构，最终使德国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 斯塔尔曼的自由软件运动借助互联网开放了软件的源代码 到了20世纪来，随着互联网的应用，首先在软件业掀起了一场自由软件运动。这一运动是以开放源代码为手段，向信息社会的大祭司们发起了冲击。其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斯塔尔曼。 自由软件与专有软件长期以来，软件产业存在着两个价值观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是专有软件，一个是自由软件。前者由厂商严格控制源代码，依据的是现有版权（Copyright）游戏规则，是目前产业的正统，也就是“盗版”的定义者。它使厂商可以命令用户、控制用户甚至控告用户。另一个世界就是源代码开放，软件自由拷贝。它也有版权，但依据的是Copyleft（或其精神），这种版权不是剥夺用户的自由而是保证用户的自由，保证用户可以自由使用、修改和发布软件。因此根本没有“盗版”一说。 两者随着产业发展，此消彼长，主流地位有所更替。而且自由软件并不新鲜， 它的历史远比专有软件更悠长，而且它是软件业的正源。这种源代码公开、鼓励相 互修正、彼此交流的思想是计算机发展初期的至高“准则”。 到了70年代末，是比尔．盖茨创造出将软件专有化、以赚取巨额金钱的新门道。 他将源代码视作权杖上的王冠，牢牢控制并保密，使外界的程序员难以了解软件的 真实。并将那些未经授权的用户称作“小偷”（thief），后演变为“盗版”（Pirate）。这套准则成为业界天经地义的法律，并统治了PC业的整个发展历史。 但是互联网来了，这个完全基于开放标准、不为任何 公司所专有的世界，不但带来了产业的革命，而且也使自由软件重新获得活力。因为互联网所代表的人类精神：开放、平等、自由、共享，与自由软件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互联网的到来，使自由软件获得新生。 　　斯塔尔曼认为，微软的模式就象是艰难而缓慢的大教堂建造工程。这种大教堂的方式在修补软件“Bugs”，保障软件质量方面明显失效。因为源代码封闭，真正对整个软件系统源代码了如指掌的人手太少，难以有效地完成高效高质的&#8221;捉虫&#8221;工作，而且随着程序越来越大，这种问题越发突出。而自由软件则仿效了自由集市的模式。尽管有街市的嘈杂，但正是这里，繁衍着无数的创新，并吸引着无数的程序员。在集市里，公开源代码的程序随时随地地暴露在千万名程序员的眼皮底下，使“Bugs”无处藏身，并能随时修改。这种一边开发、一边调试修改的同步方式比 大集市的“α测试、β测试”方式先进得多。 斯塔尔曼认为，原有的规则，开发软件厂商拥有源代码的专有权，他们牢牢控制了源代码，只有他们才有特权访问源代码；用户和其他程序员无法查看、改动和完善，使用户无 法真正融入计算机环境之中。并且立下禁令：用户之间不可相互拷贝，拷贝就是盗版之罪。由此割裂了人类互助的天性和基本的自由，无法真正享受数字技术带来的独有的共享精神。而且随着垄断的出现，这种局面变本加厉，人们为垄断付出的成本越来越高。这时，自由软件运动出世。他要开发出一套完整的操作系统，不但开放源代码，而且鼓励用户之间相互拷贝。在用户与CPU之间，铺设一条自由之路。 “资源共享，服务收费”，摈弃原始的不合理规则，添加新的互联网精神，使软件业真正走向以服务为中心的高级阶段，真正与高境界的知识经济相符合。这就是自由软件所指引的广阔而光明的未来之路。 如果说马丁．路德的改革运动借助印刷术开放的是圣经的源代码的话，斯塔尔曼的自由软件运动则借助互联网开放了软件的源代码。但是互联网的爆发力远远没有释放出来。 21世纪之初，比自由软件运动更大的一场网络博客运动开始登场了。博客的出现，有力地消解了从前的“编辑”机制，使媒体的“话语庄家”地位发生了极大的动摇。它表明一个新的时代已经来临。博客这次要开放的是媒体（还包括内容、思想和知识等）的源代码。 博客世界的颠覆性力量正在崛起 现在，全世界每天传播的媒体内容，有一半是由6大媒体巨头所控制。其利益驱动、意识形态以及传统的审查制度，使得这些经过严重加工处理的内容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人们的需求。媒体的工业化，内容出口的工厂化，都在严重影响其发展。比如，以美联社为例，有近4000人专业记者，每天“制造并出厂”2000万字的内容，每天发布在8500多种报纸、杂志和广播中，把读者当作“信息动物”一样。这种大教堂式的模式主导了整个媒体世界。这时，以个人为中心的博客潮流却开始有力冲击传统媒体，尤其是对新闻界多年形成的传统观念和道德规范。 博客是一种满足“五零”条件（零体制、零编辑、零技术、零成本、零形式）而实现的“零进入壁垒”的网上个人出版方式，从媒体价值链最重要的三个环节：作者、内容和读者三大层次，实现了“源代码的开放”。并同时在道德规范、运作机制和经济规律等层次，将逐步完成体制层面的真正开放，使未来媒体世界完成从大教堂模式到集市模式的根本转变。 博客的出现集中体现了互联网时代媒体界所体现的商业化垄断与非商业化自由，大众化传播与个性化（分众化，小众化）表达，单向传播与双向传播3个基本矛盾、方向和互动。这几个矛盾因为博客引发的开放源代码运动，至少在技术层面上得到了根本的解决。 这几年，对于所有新闻媒体来说，都品尝到了技术变革的滋味，酸甜苦辣，尽在互联网之中。如今，再没有任何人会否认互联网对媒体带来的革命，但是，好像也没有多少人感知到互联网的神奇：颠覆性的力量似乎并没有来到人间。 所有的核心在于时间。对于性急的人来说，时间如同缓慢的河流，对于从容的人来说，时间又是急流。互联网的力量的确还没有充分施展，因为互联网的商业化起始，到今天仅仅才10年；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媒体方式，从尝试到今天，也刚刚跨过10年。 2003年，是网络媒体特殊的一年。但是，由于整个高科技产业身陷低谷，虎落平川。因此，也就没有人太关注这个“特殊”：2003年是互联网商业化浪潮10周年，是网络媒体的10周年。10年岁月潮起潮落，刚好一个轮回。 1993年，与互联网相关的太多的开天辟地的事件：网景创始人安德森发明第一个图形浏览器Mosaic，引燃互联网大众化和商业化的烈火。这一年，第一次在互联网上实现电影播放，著名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Stephen King）在网上发表最新短篇小说，Cox和Prodigy结盟推出网上报纸，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新闻开始起程。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著名网络文化刊物《连线》创办，全程见证了这场革命，并且也成为这场革命的重要启蒙力量。 对于一种全新的媒体形式来说，10年实在过于短暂。但是，10年也足以让人们感受到势不可挡的力量，以及依然静静潜伏着的冲击力。而今，随着博客的崭露头角，网络媒体异常的力量开始展现了，声势逐渐发大。虽然，博客依然在大多数人的视野之外，但是，他们改变历史的征程已经启动。1998年，个人博客网站“德拉吉报道”率先捅出克林顿莱温斯基绯闻案；2001年，911事件使得博客成为重要的新闻之源，而步入主流；2002年12月，多数党领袖洛特的不慎之言被博客网站盯住，而丢掉了乌纱帽；2003年，围绕新闻报道的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的伊拉克战争也同时开打，美国传统媒体公信力遭遇空前质疑，博客大获全胜；2003年6月，《纽约时报》执行主编和总编辑也被“博客”揭开的真相而下台，引爆了新闻媒体史上最大的丑闻之一…… 这一系列发源于博客世界的颠覆性力量，不但塑造着博客自身全新的形象，而且，也在深刻地改变着媒体的传统和未来走向。 媒体仅仅是博客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博客的发展对应了全球范围内知识社会来临的背景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互联网的出现加速了这种信息爆炸的当量。导致信息泛滥成灾，严重地阻碍和影响着知识和信息的传播。互联网本身变成信息海洋，人类不得不面临另一场新的挑战：那就是超越信息，将信息转化为知识。著名的经济学家、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早在20多年前就指出过：在信息时代，最稀缺的资源不再是信息本身，而是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传统的各种网络工具（搜索引擎、网上查询、数据挖掘）以及各种软件工具等，越来越难以满足深层次的需要。如何让信息和知识通过互联网有序、广泛、深入地传播，将零散、隐形的知识快速转化为具有使用价值的显性知识，这是当今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博客技术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又一种全新可能，网络开始真正凸现无穷的知识价值。 　　博客 （Blog或Weblog）（有关博客的定义、概念、历史、特性和重大事件等详细论述请参考论文附录一和作者出版的《博客》一书，论文中不再详述）是目前互联网发展最迅速的新应用之一，该词来源于“Web Log（网络日志）”的缩写，是一种网络个人信息的发布形式。它充分利用了网络双向互动、超文本链接、动态更新、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将使用者的工作过程、思路经历、思想精华、闪现的灵感等及时记录和发布，萃取并链接全球互联网中最有价值、最相关、最有意思的信息与资源，使信息和知识传播更加迅速、直接、高效，传播的结构更加扁平化。在博客技术的支持下，信息资源可以最大限度地传播，一些有价值的思想火花更容易激荡出燎原的烈焰。 　 博客是一种价值信息和知识传播的正反馈，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从媒体传播角度考察，它代表了一种全新的自由发表的个人网络出版方式，对传统媒体业的运作模式形成挑战；二是从知识管理角度考察，代表着个人知识的过滤、积累和深度交流沟通的网络新方式，为组织沟通和社会交流带来了全新的变革。其中，博客最凸现的商业价值和最具革命性价值的就是充当知识和信息的“过滤器”和“指南针”，通过网络形成很好的知识积累方式，极大地帮助了组织的“隐性知识”真正实现“显性”化。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马丁．路德的改革运动开放了圣经的源代码，斯塔尔曼的自由软件运动借助互联网开放了软件的源代码，博客这次要开放的是媒体（还包括内容、思想和知识等）的源代码！<br />
从圣经、到软件、再到内容的开放：两次变革与三大运动<br />
马丁．路德的改革运动开放了圣经的源代码<br />
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也需要中介。但是，有时，由于载体的变革，会导致中介的坍塌与消失。在人类文明史上，印刷术与互联网堪称两次重大的媒体传播变革。印刷术直接导致了民族主义的兴起，那么，互联网会把人类带向何方？在互联网上，谁会消灭？谁会崛起？观察这两次大变革，人们爱用一种范式冲突来形容，那就是大教堂模式与集市模式。<br />
所谓大教堂模式，是指文明的传承需要一批专职的人员，他们负责向人类转译、传达上帝旨意与自然的奥秘，承担的是祭司的角色。而集市模式，是群众的狂欢，是庶民的胜利，是人类回归自我、自由表达、自我定义、自我阐述的自由行动。<br />
我们认为，对大教堂模式造成冲击的重大事件，有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宗教变革运动、斯塔尔曼（Richard Stallman）的自由软件运动和最近涌现出的博客文化运动。这三大运动的背后，无一不显现出毁灭中介的重大特征，无一不借助媒体变革的巨大冲击力。<br />
先说路德的改革。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实质，是动摇了罗马教会的中介地位，路德主张所有信徒皆为祭司，他推翻解释圣经之权全操于教皇手中的旧帐。他说：“基督徒是万有之主，不受任何束缚；基督徒也有作万人之仆的义务，受所有的人管束。”他说：“我请求世人不提我的名，不称为路德宗信徒，只成为基督徒。路德算什么？道理不是我的，我也没有为什么钉十字架。我不是，也不愿作人的师傅。只有基督徒是我们的师傅。”路德的宗教是一种直接宗教。</p>
<p>据传说，年轻的路德在修道院学习时期，路德曾代表修道院访问罗马，按天主教的传说，用双膝跪爬上“圣梯”台阶朝圣，每爬一级就念一次“主祷文”，认为这样可以获得赦罪的功德，但是在他膝行还没有到顶之时，圣经的话照亮他的内心：“义人必因信得生。”他既醒悟，就立时回转放弃这种迷信膝行朝圣的想法，起身走下梯阶去了。<br />
在随后的年代里，“因信称义”就成为路德神学的主要教义，也是他进行宗教改革的基石。<br />
路德在他的宗教改革纲领中，完全违反天主教教义，宣称教皇制度乃是人造的制度，它的谕示并非无谬误的。路德在其文章《论基督徒的自由》中要求每一个基督徒都有直接同上帝联系的权利，而毋需通过教会和神甫作为居间人。为此路德主张每个人都有读圣经的权利（此前读圣经是教士专有的特权，教士可以任意曲解圣经中的话为自己的经济和政治目的服务）。在路德的许多要求中都可见到同捷克宗教改革家胡司教义的联系，而胡司正是被教会作为异端烧死的。路德也和胡司一样，主张信徒在圣餐仪式上也享用两种圣礼，即面包和酒的权利。<br />
就在这一时期，路德开始了他的伟大工作；他把圣经从希伯来文本和希腊文本译成德文。并非是把圣经译成德文这件事有如此重大德意义，早在路德之前，已有南德语言德十四种圣经译本和北德语言的三种圣经译本。路德翻译圣经的重要意义在于，他在翻译时追溯到完全未经后人窜改过的圣经原本，并把它译成一种由他确定下来并通用起来的“标准”德语版本，这种德语来自人民的语言。路德在谈及这件事时说：“我为这件工作不得不问一问家里的母亲们，问一问胡同里的孩子们，问一问市集上的贩夫走卒们，我要亲眼看看他们在谈话时是如何开口的。”圣经翻译工作一直到1534年。路德的翻译工作对于创立统一的德意志语言文字是一个伟大的贡献。在帝国极不幸的分裂状态种，路德的“统一德语”就成为联系所有德意志城乡和邦国的纽带，并在以后的世纪中成为德意志民族融合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构成德意志爱国主义力量争取建立统一祖国事业的重要因素。<br />
需特别强调的是路德译成的德文圣经依靠当时已有的印刷技术而获得迅速传播，统一德语也随之迅速传播，越来越多的德意志人开始用这种德语写作。路德作为形成中的德意志民族的代表，他的理论被人民接受了。<br />
世界著名的媒体理论家麦克卢汉指出，印刷术在它问世的最初几百年的时间里，曾经被人误解和误用。在这个意义上说，它经历过一个“不用马拉的车子”的阶段。当时的人购物一册印刷书之后，常把书送到抄书人手里去请他缮写和插图，这种情况并非罕见。甚至到了18世纪初，“教科书”的定义依然是“学生缮写的、留行很宽的典范作品，其中留有空白，让学生记下老师口授的解释等等；学生的笔记写在行间空白中”（《牛津英语词典》）。印刷术问世之前，各级学校中的许多时间就花在制作这样的课本上。教室动辄就变成评注书籍的缮写室。学生兼编辑出版任务于一身。于是，图书市场成为货物希缺的旧货市场。印刷术既改变了学习过程，又改变了市场买卖过程。书籍是最早的教学机器，也是最早大批量生长的商品。由于印刷术使书面词语增值和延伸，所以揭示并大大拓展了文字的结构。今天，由于电影和电讯加速了信息运动，印刷词语的形式结构。正如一般机械的形式结构一样，宛如海水冲刷的枯枝站在海边。一种新的媒体决不附着于一种旧媒体，它也决不会让旧媒体安安稳稳。它决不会停止压迫陈旧的媒体，直到它为这些陈旧的媒体找到新的形式和新的位置。缮写书籍文化就维持过教育中的口耳之学，高层次的口耳之学又叫做“经院之学”。但是，由于它能把同样的教本放在任何数量的学生或读者面前，印刷术很快就结束了口头论辨的经院哲学的统治。印刷品为过去的著述提供了容量宏富的新型记忆器，这就使个人的记忆力不够使用了。<br />
印刷物的心理和社会影响之一，是将其易于分裂而又整齐划一的性质加以延伸，进而使不同的地区逐渐实现同质化。结果使力量、能量和攻击性都得以放大，我们把这种放大与新兴的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br />
在印刷术的许多始料未及的影响之中，民族主义的兴起大概是最广为人知的。借助口语和语言集团而实现的政治统一，在印刷术将地方口语变成为地域宽广的大众媒体之前，是难以想象的。部落这一血亲家族形式由于印刷术的出现而爆裂，取而代之的是经过相似训练的个体组合而成的群体。民族主义到来时展示出群体命运和地位的一种强烈而新鲜的形象；<br />
路德的直接宗教与印刷术的结合，彻底打击了罗马教皇在德国的统治，改变了德国的封建社会结构，最终使德国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p>
<p>斯塔尔曼的自由软件运动借助互联网开放了软件的源代码<br />
到了20世纪来，随着互联网的应用，首先在软件业掀起了一场自由软件运动。这一运动是以开放源代码为手段，向信息社会的大祭司们发起了冲击。其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斯塔尔曼。<br />
自由软件与专有软件长期以来，软件产业存在着两个价值观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是专有软件，一个是自由软件。前者由厂商严格控制源代码，依据的是现有版权（Copyright）游戏规则，是目前产业的正统，也就是“盗版”的定义者。它使厂商可以命令用户、控制用户甚至控告用户。另一个世界就是源代码开放，软件自由拷贝。它也有版权，但依据的是Copyleft（或其精神），这种版权不是剥夺用户的自由而是保证用户的自由，保证用户可以自由使用、修改和发布软件。因此根本没有“盗版”一说。<br />
两者随着产业发展，此消彼长，主流地位有所更替。而且自由软件并不新鲜， 它的历史远比专有软件更悠长，而且它是软件业的正源。这种源代码公开、鼓励相 互修正、彼此交流的思想是计算机发展初期的至高“准则”。<br />
到了70年代末，是比尔．盖茨创造出将软件专有化、以赚取巨额金钱的新门道。 他将源代码视作权杖上的王冠，牢牢控制并保密，使外界的程序员难以了解软件的 真实。并将那些未经授权的用户称作“小偷”（thief），后演变为“盗版”（Pirate）。这套准则成为业界天经地义的法律，并统治了PC业的整个发展历史。<br />
但是互联网来了，这个完全基于开放标准、不为任何 公司所专有的世界，不但带来了产业的革命，而且也使自由软件重新获得活力。因为互联网所代表的人类精神：开放、平等、自由、共享，与自由软件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互联网的到来，使自由软件获得新生。<br />
　　斯塔尔曼认为，微软的模式就象是艰难而缓慢的大教堂建造工程。这种大教堂的方式在修补软件“Bugs”，保障软件质量方面明显失效。因为源代码封闭，真正对整个软件系统源代码了如指掌的人手太少，难以有效地完成高效高质的&#8221;捉虫&#8221;工作，而且随着程序越来越大，这种问题越发突出。而自由软件则仿效了自由集市的模式。尽管有街市的嘈杂，但正是这里，繁衍着无数的创新，并吸引着无数的程序员。在集市里，公开源代码的程序随时随地地暴露在千万名程序员的眼皮底下，使“Bugs”无处藏身，并能随时修改。这种一边开发、一边调试修改的同步方式比 大集市的“α测试、β测试”方式先进得多。<br />
斯塔尔曼认为，原有的规则，开发软件厂商拥有源代码的专有权，他们牢牢控制了源代码，只有他们才有特权访问源代码；用户和其他程序员无法查看、改动和完善，使用户无 法真正融入计算机环境之中。并且立下禁令：用户之间不可相互拷贝，拷贝就是盗版之罪。由此割裂了人类互助的天性和基本的自由，无法真正享受数字技术带来的独有的共享精神。而且随着垄断的出现，这种局面变本加厉，人们为垄断付出的成本越来越高。这时，自由软件运动出世。他要开发出一套完整的操作系统，不但开放源代码，而且鼓励用户之间相互拷贝。在用户与CPU之间，铺设一条自由之路。<br />
“资源共享，服务收费”，摈弃原始的不合理规则，添加新的互联网精神，使软件业真正走向以服务为中心的高级阶段，真正与高境界的知识经济相符合。这就是自由软件所指引的广阔而光明的未来之路。<br />
如果说马丁．路德的改革运动借助印刷术开放的是圣经的源代码的话，斯塔尔曼的自由软件运动则借助互联网开放了软件的源代码。但是互联网的爆发力远远没有释放出来。 21世纪之初，比自由软件运动更大的一场网络博客运动开始登场了。博客的出现，有力地消解了从前的“编辑”机制，使媒体的“话语庄家”地位发生了极大的动摇。它表明一个新的时代已经来临。博客这次要开放的是媒体（还包括内容、思想和知识等）的源代码。</p>
<p>博客世界的颠覆性力量正在崛起<br />
现在，全世界每天传播的媒体内容，有一半是由6大媒体巨头所控制。其利益驱动、意识形态以及传统的审查制度，使得这些经过严重加工处理的内容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人们的需求。媒体的工业化，内容出口的工厂化，都在严重影响其发展。比如，以美联社为例，有近4000人专业记者，每天“制造并出厂”2000万字的内容，每天发布在8500多种报纸、杂志和广播中，把读者当作“信息动物”一样。这种大教堂式的模式主导了整个媒体世界。这时，以个人为中心的博客潮流却开始有力冲击传统媒体，尤其是对新闻界多年形成的传统观念和道德规范。<br />
博客是一种满足“五零”条件（零体制、零编辑、零技术、零成本、零形式）而实现的“零进入壁垒”的网上个人出版方式，从媒体价值链最重要的三个环节：作者、内容和读者三大层次，实现了“源代码的开放”。并同时在道德规范、运作机制和经济规律等层次，将逐步完成体制层面的真正开放，使未来媒体世界完成从大教堂模式到集市模式的根本转变。<br />
博客的出现集中体现了互联网时代媒体界所体现的商业化垄断与非商业化自由，大众化传播与个性化（分众化，小众化）表达，单向传播与双向传播3个基本矛盾、方向和互动。这几个矛盾因为博客引发的开放源代码运动，至少在技术层面上得到了根本的解决。<br />
这几年，对于所有新闻媒体来说，都品尝到了技术变革的滋味，酸甜苦辣，尽在互联网之中。如今，再没有任何人会否认互联网对媒体带来的革命，但是，好像也没有多少人感知到互联网的神奇：颠覆性的力量似乎并没有来到人间。<br />
所有的核心在于时间。对于性急的人来说，时间如同缓慢的河流，对于从容的人来说，时间又是急流。互联网的力量的确还没有充分施展，因为互联网的商业化起始，到今天仅仅才10年；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媒体方式，从尝试到今天，也刚刚跨过10年。<br />
2003年，是网络媒体特殊的一年。但是，由于整个高科技产业身陷低谷，虎落平川。因此，也就没有人太关注这个“特殊”：2003年是互联网商业化浪潮10周年，是网络媒体的10周年。10年岁月潮起潮落，刚好一个轮回。<br />
1993年，与互联网相关的太多的开天辟地的事件：网景创始人安德森发明第一个图形浏览器Mosaic，引燃互联网大众化和商业化的烈火。这一年，第一次在互联网上实现电影播放，著名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Stephen King）在网上发表最新短篇小说，Cox和Prodigy结盟推出网上报纸，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新闻开始起程。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著名网络文化刊物《连线》创办，全程见证了这场革命，并且也成为这场革命的重要启蒙力量。<br />
对于一种全新的媒体形式来说，10年实在过于短暂。但是，10年也足以让人们感受到势不可挡的力量，以及依然静静潜伏着的冲击力。而今，随着博客的崭露头角，网络媒体异常的力量开始展现了，声势逐渐发大。虽然，博客依然在大多数人的视野之外，但是，他们改变历史的征程已经启动。1998年，个人博客网站“德拉吉报道”率先捅出克林顿莱温斯基绯闻案；2001年，911事件使得博客成为重要的新闻之源，而步入主流；2002年12月，多数党领袖洛特的不慎之言被博客网站盯住，而丢掉了乌纱帽；2003年，围绕新闻报道的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的伊拉克战争也同时开打，美国传统媒体公信力遭遇空前质疑，博客大获全胜；2003年6月，《纽约时报》执行主编和总编辑也被“博客”揭开的真相而下台，引爆了新闻媒体史上最大的丑闻之一……<br />
这一系列发源于博客世界的颠覆性力量，不但塑造着博客自身全新的形象，而且，也在深刻地改变着媒体的传统和未来走向。<br />
媒体仅仅是博客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p>
<p>博客的发展对应了全球范围内知识社会来临的背景<br />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互联网的出现加速了这种信息爆炸的当量。导致信息泛滥成灾，严重地阻碍和影响着知识和信息的传播。互联网本身变成信息海洋，人类不得不面临另一场新的挑战：那就是超越信息，将信息转化为知识。著名的经济学家、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早在20多年前就指出过：在信息时代，最稀缺的资源不再是信息本身，而是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传统的各种网络工具（搜索引擎、网上查询、数据挖掘）以及各种软件工具等，越来越难以满足深层次的需要。如何让信息和知识通过互联网有序、广泛、深入地传播，将零散、隐形的知识快速转化为具有使用价值的显性知识，这是当今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博客技术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又一种全新可能，网络开始真正凸现无穷的知识价值。<br />
　　博客 （Blog或Weblog）（有关博客的定义、概念、历史、特性和重大事件等详细论述请参考论文附录一和作者出版的《博客》一书，论文中不再详述）是目前互联网发展最迅速的新应用之一，该词来源于“Web Log（网络日志）”的缩写，是一种网络个人信息的发布形式。它充分利用了网络双向互动、超文本链接、动态更新、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将使用者的工作过程、思路经历、思想精华、闪现的灵感等及时记录和发布，萃取并链接全球互联网中最有价值、最相关、最有意思的信息与资源，使信息和知识传播更加迅速、直接、高效，传播的结构更加扁平化。在博客技术的支持下，信息资源可以最大限度地传播，一些有价值的思想火花更容易激荡出燎原的烈焰。<br />
　  博客是一种价值信息和知识传播的正反馈，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从媒体传播角度考察，它代表了一种全新的自由发表的个人网络出版方式，对传统媒体业的运作模式形成挑战；二是从知识管理角度考察，代表着个人知识的过滤、积累和深度交流沟通的网络新方式，为组织沟通和社会交流带来了全新的变革。其中，博客最凸现的商业价值和最具革命性价值的就是充当知识和信息的“过滤器”和“指南针”，通过网络形成很好的知识积累方式，极大地帮助了组织的“隐性知识”真正实现“显性”化。<br />
　  通过一些软件工具，博客技术可以帮助任何一个普通用户实现零体制、零编辑、零技术、零成本、零形式的网上个人发表。同时博客也是互联网上新兴的社会软件（Social Software）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极大改变组织沟通和社会交流方式的影响。而对于企业、政府、学校等组织和机构来说，博客的应用价值主要是作为内部新型的知识积累、知识管理和沟通交流方式。目前，全球参与博客的人数已经达到1000万之众，每1秒钟，就有一名新的博客加盟进来，很多记者、律师、教授、学者、专家，甚至法官和议员都有了自己的博客网站并形成了自有独特的博客文化。在2004年至少有8名美国总统候选人开设自己的博客站点，作为竞选的重要手段。企业界正在把博客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网和公司网站，用于非正式的知识管理和网络营销等。政府部门和教育领域也都在尝试利用博客构建内部知识管理和沟通交流的新体系，让职员发表评论，积累知识，链接有意思的网络资源，促进彼此的交流沟通。就此而言，博客不仅是低成本、简便的知识管理工具，而且能够为越来越不人性的工作增添更多的“人的声音”。<br />
　  可以说，博客的发展对应了全球范围内知识社会来临的背景。随着互联网不断成熟和博客应用的不断普及，使得人人都是知识工作者，人人可以参与知识管理，每一个行业和每一个企业都可以成为知识型企业，并在整个社会形成完整的知识运行机制开始成为可能。其实，超越社会精英概念，真正面向社会每一个个人，并以个人为主体的知识过程开始在互联网中兴起，将为人类社会带来革命性的影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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